今年我国将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000万套,整个“十二五”期间共将建成3600万套。当人们把目光聚焦在保障房建设规模和进度上时,关于保障房分配不公的消息却不断传出,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分配公平是保障房的生命线,如果守不住这条生命线,建保障房就失去了意义。如果不能把保障房分配给最需要的人,建设的量越大,浪费反而就越大,还会进一步加剧社会不公平。
在大规模建设起步之年,如何守住分配公平这条生命线,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重要。
“限价房咋专门保障在职干部”
——分配乱象层出不穷,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
分配不公一直是保障房面临的老难题,从最初的“开豪华车申请经济适用房”,到近几年的“六连号”等事件。随着保障房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分配不公的现象层出不穷,花样繁多,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201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其中,工作报告中反映了8省区16个城市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情况。这些城市2010年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8.11万套,出租2.97万套,有4407套廉租住房被违规租售或另作他用,有4247套廉租住房分给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尽管审计署事后回应称,出现分配问题的廉租房只占3%左右,并非媒体解读的“一半廉租房分配不公”。但可以确定的是,审计报告所揭露的,只是保障房分配问题的冰山一角。
在审计署公布报告之前,今年已有多地爆出保障房分配的“丑闻”。
在陕西省山阳县,在900多名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公示名单中带职务者多达100多人,其中不乏“乡长、镇长、执法队长、所长”,还有的直接标注了“科员、副科、科长”等字样。
在浙江苍南县,850套限价房,成了当地县乡一些领导干部的“保障房”。更荒唐的是,苍南县专门出台规定:限价房销售对象主要为苍南县党政机关和其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
此外,一些大企业、大单位利用自身的特权,建设低价保障房,定向供应给本单位职工的事件也屡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