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发布
时间:2021-11-26 13:38:59
来源:城市化网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官网消息,为进一步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包括第一章,主要描述规划背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等。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主要包括第二至第七章,明确了六个类型区的规划范围和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是长效机制,主要包括第八至第九章,主要是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鼓励各方参与等。
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规划》指出,特殊类型地区既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面临特殊困难,也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区域、承担特殊功能。
《规划》提出到2025年,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和公共基础设施通达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取得新进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实现动态平衡,促进城乡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和产业梯度转移。
到 2035 年,特殊类型地区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发展、创新驱动、区域协调、绿色转型、开放合作、民生福祉、社会治理、精神文明、民族团结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城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基础设施通达度、均衡性显著提升,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和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基本构建,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规划》分类明确各类特殊类型地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加大欠发达地区帮扶力度。建立健全脱贫地区等欠发达地区长效帮扶机制,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以工代赈和消费帮扶等工作,以西部脱贫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为重点,分类施策、因地制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促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支持革命老区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推动绿色创新发展。
三是促进边境地区繁荣稳定。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大对边境建设精准支持力度,大力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口和经济支撑能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确保边疆巩固和边境安全。
四是推进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协同推进生态退化地区综合治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共同建设美丽中国。
五是推动资源型地区加快转型。精准聚焦,集中力量,扎实推进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修复生态环境,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完善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为维护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作出新贡献。
六是支持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积极推动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支持全国120个老工业城市经济整体转型,加快制造业竞争优势重构,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推动老工业区改造升级,激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新活力。
此外,《规划》要求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在政策支撑体系中,要求通过完善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人才就业扶持政策等方式强化对特殊类型地区的差别化支持政策。
其中,《规划》支持按照“原户口不迁、原关系不变、收入有提高、待遇有提升”的原则,建立特殊类型地区“人才飞地”政策,支持基层引进培养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实施欠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面向中西部22个省(区、市)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新建一批技工院校,改扩建一批技工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