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知》下发已满1个月之际,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在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9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意见》,将实施多年的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各地燃煤发电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由市场形成价格。“‘基准价+上下浮动’市场化电价机制的实施,有力推动了电力市场化进程,2020年超过70%的燃煤发电电量通过市场交易形成上网电价。”
不过,随着全球能源行业出现新变化,今年以来国内煤炭和电力供需出现波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9月份能源生产情况显示,9月24日,秦皇岛港5500大卡、5000大卡、4500大卡动力煤综合交易价格分别为每吨1079元、980元和857元,比8月27日分别上涨194、182元和151元。煤炭价格上涨,发电企业燃煤成本等随之攀升,电力供应处于紧张状态。在此背景下,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提出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建立起“能涨能跌”的市场化电价机制。
此轮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重点改啥?
万劲松介绍,此次改革重点在于两个“有序放开”。在发电侧,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此次改革,明确推动其余30%的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将进一步带动其他类别电源发电电量进入市场,为全面放开发电侧上网电价奠定坚实基础。”在用电侧,有序放开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此前,大约44%的工商业用电量已通过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此次改革,明确提出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中,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大、市场化条件好,全部进入市场;其他工商业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届时,目录销售电价只保留居民、农业类别,基本实现“能放尽放”。
在交易价格方面,更是迈出一大步,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据人民网报道,目前,已有20多个省份根据《通知》要求调整了当地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机制,部分地区已组织开展此轮电价改革后的电力交易。
短期看,电价改革同其他行政、市场手段一同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提供了有效保障。从长期看,电价改革还有哪些现实意义?万劲松认为,从长远看,此次改革将加快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建设发展,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此轮电改将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并对加快推动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体制改革等电力体制其他改革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