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问责风暴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治理成果,还需进一步精准定向。唯有多管齐下,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才有望摆脱,吸附于土地上的各种不当利益链条才可能切断。
曾闻楼梯响,终见人下来。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昨天公布,73个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国土部门负责人被给予纪律处分,24个市县政府负责人被给予组织处理。这次问责尽管姗姗来迟,仍足以体现中央政府严肃土地政策,调控房产市场的意志,也为2010年度土地执法检查起到了示范作用。
这是一次艰难落地的问责。按照国土部去年拟定的“7月督察,8月约谈,9月问责”时间表,这次土地问责本该在去年就出结果。但是,在约谈之后,问责迟迟不至,以致一度引发调控变“空调”的质疑。究其原因,尽管制度框架已经搭好,但行政框架却没有对接。国土部门对地方人事没有决定权,而个别地方政府部门,要么通过“异地调动”等方式,将问题官员调离,以免被问责;要么围绕“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15%的警戒线”做文章减轻问责程度,令土地问责成本大大提高。从这个角度说,此次百位地方政府官员被问责,既反映出行政监察的有效性在提高,也反映出地方政府对房产调控的严肃态度在提高。
为问责落地欣喜之余也要看到,还有不少可以改进之处。一是问责应该更及时。土地违法的特点是,一旦既成事实,则纠错成本极大,甚至只能进行人事纠错而无法进行土地纠错。只有及时问责,土地监管才能真正发挥事前监管的作用,减少违法占用土地造成过大资源浪费。
二是问责应该更彻底。从此次问责官员名单看,均是地方行政副手。而国土资源部土地监管情况业已表明,国家和省区市重点建设项目未报即用和侵占农村建设用地的情况最为严重,超过半数的土地闲置也是地方政府所为。很难想象,这些违法情况只与行政副手有关,也很难想象,所有违法情况都不致触犯最高问责级别。尽管问责难度很大,但从维护法规、从严治吏的角度讲,问责还需深入。
三是问责应该更透明。根据一系列土地政策及相关条例,什么程度的违法违规适用于什么样的问责,已较明晰。此次问责最高处分只到行政记大过,撤职等更严厉的处分并未启动。被问责官员违反土地政策法规的程度如何,具体案情如何,有必要公之于众。这既是一次难得的普法教育,也是一次必要的吏治教育。
土地乱象,不仅会干扰经济正常运行,而且可能成为社会稳定的不和谐因素。因此,用最大力度遏制土地违法乱象,用最严肃态度整肃吏治,意义重大。国土资源部最新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在东中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下降情况下,西部地区违法用地面积同比上升50.6%,违法用地反弹形势严峻。这就要求,土地问责风暴不能满足于现在的治理成果,还需进一步精准定向。
要从根本上解决违法占有土地问题,除了专项治理风暴外,还离不开财税体制的深化改革。唯有多管齐下,地方财政对土地的依赖才有望摆脱,吸附于土地上的各种不当利益链条才可能切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