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增国被双开
时间:2021-10-08 15:37:22  来源:城市化网 
  据河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增国主动投案。经河北省委批准,河北省纪委监委对赵增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赵增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作安排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占有使用公款;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将本人、配偶应当支付的费用由单位支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放任配偶为亲属案件说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财物。

  赵增国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其行为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增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赵增国简历

  赵增国,男,汉族,1964年10月生,石家庄市无极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

  1986.07-1987.07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干部

  1987.07-1989.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书记员

  1989.02-1993.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综合组科员

  1993.04-1996.1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

  1996.10-2000.04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0.04-2003.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秘书(副处级)

  2003.06-2004.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

  2004.05-2008.02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2008.02-2008.03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

  2008.03-2016.10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6.10-2016.12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

  2016.12-2019.05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9.05-2019.08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19.08-2021.06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