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国家法规政策,并与国家标准规范有效衔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并与2014年10月正式发布。
该指南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实践案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的通知
建城函[2014]275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交通委、市政市容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市容园林委、水务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绿化市容局、水务局,重庆市城乡建委、市政管委、园林局,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号)要求,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我部组织编制了《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本技术指南,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我部将组织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有关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0月22日
编制目的和意义
本指南旨在指导各地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推广和应用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大城市径流雨水源头减排的刚性约束,优先利用自然排水系统,建设生态排水设施,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有效缓解城市内涝、削减城市径流污染负荷、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建设具有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主要内容
本指南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基本原则,规划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及其构建技术框架,明确了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建设、维护及管理过程中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的内容、要求和方法,并提供了我国部分实践案例。
本指南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海绵城市与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规划、设计、工程建设和维护管理,共六章。
适用范围
本指南借鉴国际上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的成功经验,并吸纳了我国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和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的工程实践经验,适用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指导海绵城市建设各层级规划编制过程中低影响开发内容的落实;二是指导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建设低影响开发设施的设计、实施与维护管理;三是指导城市规划、排水、道路交通、园林等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海绵城市建设有关工作。
编制单位
本指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
主要起草单位
本指南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建筑大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水务管理办公室、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园林古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市绿化管理指导站、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
管理单位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
技术解释单位
北京建筑大学负责技术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