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空心村
农村建设上,在农民新建住宅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往往不能合理、有效地利用。新建住宅大部分都集中在村庄外围,而村庄内却存在大量的空闲宅基地和闲置土地,形成了内空外延的用地状况,即所谓的“空心村”。经济上,空心村是指随着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涌入城市打工,除去过年的十几天,其它的时间均工作在城市、生活在城市。因此,使得留在农村的人口都是老弱病残的现象。因其农村常住人口有如大树之空心,故名之空心村。
形成原因
1、农村基层政府规划意识淡薄
各地普遍存在规划意识淡薄情况,没有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村镇规划建设的名存实亡,有的与土管所两所合一各唱一台戏,有的干脆撤销机构分流人员。有些乡村干部随意批宅基地,对于得到新宅基地的农民又没有按照规定收回他们的旧宅基地;有些农民只要给村里和乡镇交一定数量的钱,或者同相关干部拉拉关系走走后门,就可以自己选择新的宅基地,并且他们所选择的宅基地一般都选在村边靠路、风景好、有商业价值的地方。还有些地方将建房指标分割减小面积或干脆作废,变相纵容、故意怂恿农民超面积建房和未批先建,从而达到“创收”目的。
2、农民传统的宅基地私有观念浓厚
一是许多农民认为,宅基地是私有的,占了就是自己的,所以千方百计批地建新房,新屋建成后不拆旧房;二是有的农民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认为老房子是祖业,再穷也不能拆祖屋,阻碍了拆旧建新的实施;三是有的农民认为拆旧建新不划算,新房建起后自己住新房,父母老人住老房子,怕“老”人在新房有霉气,并且旧房还可以用来堆放杂物及圈养禽畜;四是有的老房子是几兄弟或几户几姓共有,由于经济条件不一样,有的建新房走了,有的还住在老房子,或者全部建新房搬走了,但由于先前居住产生的矛盾、隔阂以及补偿等问题导致房屋所有人间无法就老房子权属及拆建达成一致,导致无法拆除旧房。
3、农民缺乏土地法制意识
相当一部分农民没有土地观念,认为我自己的责任田,我自己负责税费,盖房子是自己的事,与别人不相干,这样责任田或自留地就变成了宅基地,村里的老房子空下来闲置、倒塌。还有一些农民互相调换责任田建设新房,罚款就让他罚吧,反正也不在乎这几个钱。
4、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有些农民通过经商等手段积累了一定的财富,在城市购买了商品房,还有些农民在城里打工站稳了脚跟,并落了户籍。这些人由于政策允许他们保留原来在农村的宅基地和责任田,所以他们的宅基地并没有上交,形成了空置。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通过考学、当兵等方式实现了从“农民”到“市民”的转换,不愿将父母接走或父母不愿入城仍住在乡下,怕人说闲话,就通过关系批地建房供养老人,因而将老房子闲置。在一些地方还新建宗祠等形成大量房屋闲置。
5、自然条件的原因
有些老村庄自然条件并不算好,比如地势低洼、交通不便、通讯不畅等,富裕起来的农民开始注重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有条件的人首先选择离开原来的旧宅,另选自然条件较好的地方建新村,原来的旧宅也就成为了“空心村”。
“空心村”的危害
农村“空心村”的存在浪费了国家有限的土地资源,恶化了农民的生活环境,影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农村存在巨大的危害:
一是土地浪费严重。“空心村”占用的土地,耕不能耕,用不能用,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一方面是农民建新不拆旧,造成土地大量闲置;另一方面,许多村庄出现无处建房现象,土地管理部门被迫在有限的耕地指标中切出一部分来解决缺房户的建房问题。
二是不利于安全。“空心村”存在的房子大都破旧不堪,年久失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三是影响环境卫生。“空心村”的废弃房屋由于无人居住,所以也无人修缮,有些已经倒塌。不少村民将老房用于圈养禽畜。由于没有人清理,致使村内垃圾成堆、污水横流、杂草丛生、老鼠遍地、蝇蚊乱飞、粪便成堆。环境卫生的“脏、乱、差”,严重影响这些居民的居住环境和身心健康。
四是潜伏矛盾纠纷。由于“空心村”内的废弃宅基地多年未曾有人使用,到了第三、四代之后,邻居之间的土地界限必然会有些模糊。随着农村土地的日益紧张,宅基地今后必将升值,这些废弃宅基地可能会引发家族内或家族间以及宗族间的矛盾纠纷。
五是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空心村”的存在,使农民居住地分散散乱,农村的村落分布面积过大,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增加了农村进行水、电、路、通信、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的难度,延缓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如何治理空心村?
1、科学完善规划、机制。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国土所是国土资源管理的前沿阵地,乡镇政府是农村的直接管理部门,在新农村建设中,基层国土所要积极向乡镇政府提出合理化建议,指导各村因地制宜设计可行性长远规划方案,并将方案通过村民代表通过后在乡镇政府备案,今后无论哪届干部上任都必须参照规划方案进行村庄规划,坚决禁止乱占乱建现象。
2、强化宣传并开展教育引导。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大科学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法规、政策宣传活动,加强对土地保护的宣传,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法制意识,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一切都照规矩来”的行为习惯和良好风气。加强对广大农村群众反封建迷信的教育,引导他们树立科学发展观。
3、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有关工作人员要经常深入农村搞调研,及时发现新问题、新情况,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村村情的村规划民约。
4、加大投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变农村交通不便、排污排水困难、卫生环境差的状况。
5、加强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用地审批制度,严格执法,按章办事,本着“先批后建”的原则,制止农村违法建筑。对未经审批强行占地建房者,依法从严处理。
6、积极治理。要积极开发改造旧宅基地,对经济基础较好的村,可实行整村改造,将村庄圈定在一定范围内,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建设农村住宅楼,使农民居住方式逐步由庭院式向多层公寓式楼房发展。
7、接受监督。要通过村务公开等形式将村内长远的规划方案进行公开,使之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此基础上,还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和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同时,经常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化解矛盾,确保新农村建设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