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华网主办的“2021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对话上,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副司长、城市化委员会委员郭孟卓出席对话时表示,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生态与环境的控制性要素,保障水安全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他呼吁大家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推动实现水资源集约高效、安全利用贡献力量。
郭孟卓回顾了“十三五”以来,水资源管理工作取得的四项进展:一是水资源管控目标顺利完成,二是供水保障水平明显提升,三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持续增强,四是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持续加强。他说:“这些措施实现了地下水水位止跌回升,有效提高了河湖健康状况,河湖面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显著提升,推动了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同时郭孟卓也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了新发展阶段,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的矛盾日益凸显,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地下超采等问题已成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短板和制约。他表示,水利部将着力采取以下4项措施:一是加快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根据水资源的禀赋条件,定好指标实现合理分水。划好边界实施有效管控,定好水资源保护利用的边界。突出分区实行差别管理,根据南北方水资源的差异和自然条件,合理划分水资源超载区、临界区、不超载区、保护区和储备区,实施差别化分区管理。二是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深化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快构建国家用水定额体系,推进节水管理和技术创新。三是严格水资源监管。继续推进全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监测计量体系,推进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建设,切实规范取用水行为。督促落实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地区暂停新增取水许可政策措施,加快水资源超载治理。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快推进水生态突出问题治理。加快华北地区河湖生态补水的实施力度,推进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西辽河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