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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施行 最高可奖10万元
时间:2021-03-19 14:52:30  来源:城市化网 

  近日,昆明市政府办公室正式下发了《昆明市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暂行)》,并正式施行。按照举报奖励的标准:举报奖励最高为10万元,实行二次奖励。即:举报线索经滇池管理执法部门认定为有效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50元,认定为重要线索的,每次奖励1000元;举报线索经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的,再依据处罚金额细分为500元至10万元九个奖励档次给予举报人奖励。

  《奖励办法》共18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责任追究等内容。举报人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排污行为是指向滇池水体、入湖河道倾倒固体废弃物、排放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水、废水、废液的违法行为。

  举报人要实名举报,并且举报违法行为真实并提供有关资料证据;举报人不提供真实姓名等信息的,则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奖励权益。举报人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向滇池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分别是电话举报、微信举报、来函举报和来访举报。滇池管理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核实举报情况,予以查处并反馈举报人。

  接到举报后,滇管执法人员将详细记录举报事项,填写《昆明市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有奖举报受理表》,并予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将进行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举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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