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03月28日
星期四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浙江赋予镇街部分县级审批权
时间:2020-12-15 16:28:28  来源:城市化网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浙江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审批服务权限指导目录》,赋予乡镇(街道)38项县级审批服务权限。这些审批服务权限原来主要集中于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卫生健康、人力社保等部门,包括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房屋租赁情况登记备案、城市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及保障金给付、困境儿童认定及基本生活费给付、再生育审批等等。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指出,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乡镇(街道)实际承接能力,按照“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的原则,组织辖区内乡镇(街道)在目录中认领赋权事项,编制乡镇(街道)具体承接事项目录,依法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同时,各地要结合赋权情况,积极推动人员力量和公共服务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充实基层一线工作力量,加强服务能力,保障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