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网讯 自然资源部11月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就近期印发的《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案例(第一批)》介绍有关情况。《案例》收集了社会资本参与矿山生态修复、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和海洋生态保护修复4种类型共10个案例,其中包括以生态修复改善生态环境带动社会资本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生态修复与城市建设发展结合、生态修复与脱贫攻坚融合、生态修复带动旅游业发展等生态保护修复模式,发挥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介绍,这些案例的共同特点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努力践行“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立足当地实际,因势利导、因地施策,积极探索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路子,形成了一个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
在发布会上,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求,自然资源部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市场化机制建设,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2019年以来,陆续出台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等政策文件。通过制定自然资源产权激励政策,为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生态保护修复增加动力、激发活力、释放潜力,努力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途径。在实践中,各地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科学性修复、开发式治理,摸索出一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新模式、新路径、新做法,涌现出一批具有推广和借鉴作用的典型案例。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将这些案例进行整理,并从中选取了10个典型案例印发推广。
印发这些案例,主要是为各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提供借鉴,供各地在工作中参考;同时,也希望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勇于创新,不断创造新经验。今后自然资源部还将陆续发布新的典型案例,总结推广新的经验。据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正在研究起草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涉及许多配套政策,需要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