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申报工作从7月1日起开始启动,符合申报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选择单位申报或个人申报方式申请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是深圳市为方便外来务工人员入户口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凡在深圳市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纳入深圳市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且在深圳市外未就业、无工作关系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积分,并通过招调工申报系统进行个人测评,分值达到60分以上的,即可以积分形式申请办理招工入户。但适用国家干部调配规定的人员、已在户籍地办理正式招工手续的人员、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人员除外。
拟积分入户人员应按规定的程序,首先要完成个人条件测评,然后委托所属的用人单位或个人申办代理机构将信息提交政府招工部门,并按指引要求准备材料。要确保申报信息、材料的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的,将记入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永久取消受理人积分入户的申请资格。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的人员属农业户口的,可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未成年子女可同时迁户。
为保证积分入户工作的客观公正,使所有外来务工人员均按同一标准排队,积分入户各项指标分值的计算统一截止到今年6月30日。即本人的文化程度、技能水平、社会服务等资质应在6月30日之前取得。年龄情况、深圳市参保情况、居住情况等自动比对计算至6月30日,对7月1日之后取得的资质今年度不予积分。积60分以上外来务工人员,就可以申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