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发布“关于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决定”(下称“文件”),其中提出,要求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实行现房销售制度,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房地产方面,文件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坚决破除“房地产依赖症”,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实施重点城市“一城一策”,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建立健全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和调控评价考核查处机制,坚决做到任何项目不附带商品房用地;加快发展旅游地产、商业地产,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
与此同时,文件还提出,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加快安居型商品住房、公租房、人才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设立不动产投资收购基金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
此外,文件还公布了二十多条举措,包括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极稳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早期安排,聚焦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明确产业和园区年度发展目标等。
此前的6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6月1日出台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提到,目前省委对自贸港大体上总结了13类、100多个风险点,全岛进行全域限购也是风险防控的一个方面,从2015年开始暂停批地、有地的房地产商暂停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