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日前就《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举行发布会,《规划》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并规定了相应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管制原则。这是新中国首部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
该《规划》历时4年多,共六篇十三章,7万多字,对主体功能区的内涵和划分做了阐述。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四类;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类;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根据介绍,环渤海地区、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是我们国家经济实力最强的地区,这三大地区的经济总量占全国经济总量的40%左右。优化开发区域是经济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更加突出,从而应该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一些所谓限制开发区域,也就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这些地区的经济总量是很小的。
焦点1
四功能区考核各有侧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就四类主体功能区的考核原则分别表示,优化开发区域的考核将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以及对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等指标的评价,以优化对经济增长速度的考核。
对重点开发区域,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还比较强,还有一些发展空间的地区,主要是实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经济增长、吸纳人口、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对于限制开发区域的两类中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是强化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考核,而不是对经济增长收入的考核。对于另一类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是强化它对于生态功能的保护和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考核。他并解释,过去认为生态地区不生产产品,但实际上它提供的生态就是一种产品,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来购买。
对于禁止开发的区域,主要是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的考核。
徐宪平还介绍:《规划》明确提出,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要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如果你不按照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开发,就会影响到对你的评价。”
焦点2
不同功能区政策差别化
既然全国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区,全国统一的政策面对不同的功能区进行实施时,也会采取差别化的方式。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专栏)介绍,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确定了“9+1”的政策体系。“9”是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农业政策、人口政策、民族政策、环境政策、应对气候变化政策。“1”是绩效评价考核。
他表示,上述政策必须是差别化的政策。他举例,目前的产业政策是按照鼓励、允许、限制、禁止的目录,在全国是同一个,未来将是按主体功能区来实行,比如现在在全国是鼓励的,但是未来可能在确定的优化开发区域当中是鼓励的,在限制开发区域当中就不一定是鼓励的项目,也可能变成允许或限制的。
焦点3
自然保护区禁止城镇化
自然保护区在《规划》当中被确定为禁止开发区域,是禁止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
杨伟民坦言,过去确定自然保护区等区域的时候,有一些区域并没有完全明确边界在哪里。
他透露,要在“十二五”期间给现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定范围、定功能,定编制,定经费。并且要在“十二五”期间将现有的禁止开发区域的范围,包括核心区、缓冲区等,把它的范围界定,此举有利于重新准确地进行功能定位、保护对象以及管护人员和管护经费,有利于最终实现禁止开发区域所确定的功能定位。
优化开发区域: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冀中南地区、太原城市群、呼包鄂榆地区、哈长地区、东陇海地区、江淮地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原经济区、长江中游地区、北部湾地区、成渝地区、黔中地区、滇中地区等18个区域。
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东北平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主产区、长江流域主产区等七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及其二十三个产业带。
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李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