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济南市商河县召开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城镇化进程新闻发布会,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商河将取消原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等落户限制,实现城镇落户“零门槛”,做到落户手续“一次办好”,构建居民“有意就能迁、户口随人走”的自由流动新格局。并推行农村集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制度,保障农民享有迁户前全部权益。商河县围绕保障农民权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人才等方面,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力争到2025年商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
此次户籍改革具体落户情形分为购房落户、租房落户、投靠落户、就业务工和人才落户、其他情形落户等五种。
有意愿在商河县城区、镇驻地落户的群众,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分别到辖区派出所、许商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商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简化迁移手续,推进落户流程再造,提前向社会发布户口迁移所需的村料,做到“一次办好”“一次办成”。对于材料不齐全的,商河县将充分利用“户证网来”“容缺受理”等举措,努力实现“不见面审批”“无证明审批”,提高居民落户效率。有落户意愿的群众还可通过“泉城办APP”“济南E警通”“济南阳光户政”等进行网上办理。除此之外,商河还在每个村设立一名户籍迁移代办员,为群众办理户籍迁移及其他权利保障方面的手续,实现“零距离”服务。
据了解,商河县户籍改革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围绕让群众吃上“定心丸”、享受“两头甜”、实现“零门槛”、生活“有保障”四个方面,加快改革创新,释放制度红利。此次户籍改革计划利用5年的时间,共分为近期、中期、远期三个目标,力争到2025年商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50%。
对落户城镇的农村人口,保留其在原行政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按照“个人提请、村级申报、镇街审核、县级备案”的程序,由商河县农业农村局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移备案证书》。持证人继续享有原村集体的“三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以及以上权利的合法继承权,继续按原标准享有各项惠农补贴、扶助政策等。
商河鼓励进城落户农民将闲置宅基地进行腾退复耕,对已列入拆迁计划并立项实施的村庄,按照社区搬迁方案,给予家庭户宅基地补偿、房屋及附属物评估补偿、租房补助,家庭户到商河县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享受奖励和优惠政策的可享受5万元奖励,同时,每平米还可再享受100元的优惠。
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内容涵盖农村“三权”问题,以及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切身利益问题,涉及公安、教体、住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和人社等多个部门。为此,商河县专门成立了商河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商河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专门成立了城镇落户、农民权益保障、市民权益保障3个专项工作组,全力保障改革的推进落实。
为确保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可操作性,商河县还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细则》、《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教育保障工作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同等享有住房保障权利的实施细则》、《关于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收益的实施细则》等9项实施细则,涵盖了这次改革的全部内容要素。
此外,发布会上还围绕农民权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人才等具体问题进行详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