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案。
决定免去:
斯洪东、史芸的贵州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唐宏为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批准免去:
杨滨的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吴英的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陈继忠的黔东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王勇为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石瑛为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宇为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