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中国,一个不能少。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就业人口7.76亿人,根据抽样调查结果,约有1200万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超过2亿劳动者接触各类职业病危害。
“现在最严重的职业病是尘肺病,而大部分工业化国家已经控制住了,我们还在初级阶段,任重道远。”在12月7日举行的“第四届流动人口健康与发展论坛”上,国家卫健委职业健康司司长吴宗之表示,农民工作为流动人口的主体,安全健康问题长期被忽视,要加强流动人口职业健康保护,助力健康中国。
作为这一轮机构改革中国家卫健委新增的内设机构,职业健康司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吴宗之表示,新时期要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观念,做到最基本的“三有一加强”,即有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同时加强执法监察和救治救济力度。其中,前者与企业主体责任密切相关,后者则与政府部门、社会力量有关。
“初级阶段”
日前,人社部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文,要求开展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尘肺病重点行业职工将全面纳入工伤保险。此前,今年7月,卫健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了《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以加强尘肺病预防控制和尘肺病患者救治救助。
作为目前我国最严重的职业病,尘肺病这道关必须“攻克”。据统计,2010年以来,我国年均报告职业病新病例2.8万例,截至2018年底,累计报告职业病97.5万例,其中,职业性尘肺病87.3万例,约占报告职业病病例总数的90%。
根据吴宗之提供的数据,这和欧洲国家的职业病病例构成有很大不同:60%为肌肉骨骼系统疾病,14.5%为心理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约占4.9%。
这并不意味着欧洲不存在尘肺病问题,而是大部分工业化国家已经控制住了。“我们还在初级阶段,还是我们的第一要务。”吴宗之说。
尘肺病如何治?他表示,除了推动用人单位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外,还要完善基层医疗服务,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支撑网络,要延伸到乡镇村庄。“努力做到地市能诊断,县市能体检,镇一级有康复站,村一级有康复点。”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经济转型升级,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工种和劳动方式不断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更为多样、复杂。而目前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涉及到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和国际标准相比,覆盖的认定范围还有一定差距。对此,吴宗之也提到,未来如何推进与国际标准接轨,还需进一步探索。
以职工健康为中心
作为流动人口的主体,农民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但他们的安全健康问题却长期被忽视。吴宗之概括为“两高四低”。
“两高”,即高危行业,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发生概率高,达到80%以上;“四低”,则指劳动合同率低、参加工伤保险的比例低、职业安全健康培训低以及赔偿救治保障待遇低。
目前,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已被纳入《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的专项行动,职业健康正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保护”理念也在发生转变。
吴宗之表示,进入新时期,要从原来工伤事故职业病防治,主要关注蓝领、高危行业、高风险的工作,扩展到教师、警察、医生等,“只要是合法的职业职工都在保护范围内。”同时,要从原来的以防治职业病为中心,转变为以职工的健康为中心,包括慢性病管理、精神健康、心理健康等。
在此过程中,他特别强调,要加强基层监管执法力度。“为什么过去有这么多农民工没有签合同,没有上工伤保险,很大部分是因为我们执法比较弱。工作场所噪音超标、粉尘超标,都说明我们监管力量不足,所以一定要加强基层的监管执法力度。”
对于未来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的职业健康,吴宗之表示,最基本的是要有“三有一加强”:要有职业安全健康培训,比如就业技能培训,社区公益性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要有劳动合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要有工伤保险,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加强监察和救治救济力度,落实责任。(实习生刘家琳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