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面积35.8万平方公里)。
《纲要》要求,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中心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控制在2.2:1以内,中心区人均GDP与全域人均GDP差距缩小到1.2:1,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
到203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城乡区域差距明显缩小,公共服务水平趋于均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大体相当,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整体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成为最具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
到2025年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长江三角洲(以下简称“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2018年,三省一市以占全国3.7%的土地面积,聚集了全国14%的人口,创造了全国23.5%的经济总量,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强劲引擎,展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窗口。
《纲要》指出,以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扬州、镇江、盐城、泰州,浙江省杭州、宁波、温州、湖州、嘉兴、绍兴、金华、舟山、台州,安徽省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池州、宣城27个城市为中心区(面积22.5万平方公里),辐射带动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
以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面积约2300平方公里),示范引领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以上海临港等地区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安徽是长三角“扩容”后的新加入者。目前,合肥正在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创新体系,重点推进合肥与上海张江两大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横向错位、纵向协同,支持跨区域的创新主体待遇互认、人才柔性流动、社会保障政策“通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分院近期发布的《2019长三角城市创新力排行榜》,合肥市在多项排名中位居前列,比如,政府引导指数排名居第一位。
此外,合肥在人才资源方面优势也比较突出。上海、杭州、南京、苏州、合肥五城科创“先锋部队”扎堆,集中了长三角90%以上的顶尖人才。
记者同时也注意到,2018年,实体化运作的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在上海挂牌,以《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编制完成为标志,分解了300多项具体任务,明确了一体化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长三角一体化向纵深推进。
此次《纲要》要求,到2025年,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在科创产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
研究税收增量属地方收入部分实行跨地区分享
在重点领域一体化发展制度方面,《纲要》指出,要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土地管理、建立要素自由流动制度、建立要素自由流动制度等多个方面。
创新财税分享机制指的是,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探索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管理制度。推进税收征管一体化,实现地方办税服务平台数据交互,探索异地办税、区域通办。研究对新设企业形成的税收增量属地方收入部分实行跨地区分享,分享比例按确定期限根据因素变化进行调整。建立沪苏浙财政协同投入机制,按比例注入开发建设资本金,统筹用于区内建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10月,长三角一体化税收经济分析专项合作调研会议在上海市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税务部门分管税收经济分析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
三省一市税务部门围绕更好推进税收经济分析工作、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大家认为,长三角税务部门要努力实现“三个共享”,即共享税收经济数据,建立数据交换机制;共享税收发展经验,开展区域比较分析;共享分析团队资源,开展联合课题分析。
有数据显示,2018年长三角三省一市,以全国3.7%的土地面积,集聚了14%的人口和全国23.5%的GDP以及三成左右的税收。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由于目前的征收管理机构所在地的原则限定了收入分配的归属,但事实上增值税等税种具有一定的区域联动性,因此财税区域的协调共享机制,通过税收增量地方留成部分采用跨地区分享,可以解决由于机构属地限定所造成的税收收益分配不均衡,真正实现税收收益与价值创造的匹配性,更为公平。
她也指出,在所得税层面如果能够实现税收增量地方留成部分采用跨地区分享,也能够通过税收收入的区域内平衡,协调经济发展之间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