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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建起2百多栋别墅咋就不早管?
时间:2019-12-02 10:13:06  来源:东方网   作者:杨玉龙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镇宋禾麻庄一村、宋禾麻庄二村、小张刘村是三个相邻的村落,一条街巷贯通。这里区别于普通农村状态的是,一排排普通的民房旁边,本应是大片耕地,但是,这三个村子中用来种田的耕地面积却很少,耕地被一座座别墅占用着。200多栋别墅,且大部分都无人居住,甚至尚未装修。(11月30日《澎湃新闻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可见,上述的200多栋别墅难逃违法建筑之嫌。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56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而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明确,严禁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耕地上能够建起大别墅,且有2百多栋别墅,很显然不光是交易双方的不懂法,相关职能部门对此熟视无睹,也必然起到了推波助澜作用。据当地村民介绍,这些别墅从2012年就开始建了,有村民所建,也不乏外来的人,大部分的耕地是从村民手里买的。更令人吊诡的是,这些别墅中,167户没手续,唐山市下发处罚决定,三个多月仍未执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也就意味着,如果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及早发现在耕地上建别墅的苗头,并及时依法制止,如此“别墅群”也就不会存在,更能够消弭耕地不法交易。

  同样,如果当地村委会以及乡镇政府能够真正做到“守土有责”,而不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同样也不会纵容违法建筑的存在。诚如有的村民表示,“祖辈都是种地的,没地了,感觉不踏实。”试想,如果“根基”都不在了,乡村振兴又从何谈起?当地乡镇干部理应清醒认识到耕地上建起大别墅问题的严重性。

  2019年8月,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限期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此外,有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还附加有罚款条款。缘何没有落实到位?恐怕与相关部门没有“动真格”有很大关系。期待执法力度再大些,让不法行为早日的到应有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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