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发布户籍制度改革新规称,12月1日起,广西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取消参保、居住等落户限制。记者梳理发现,全国31个省份均已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意见,2020年将集体“交卷”。
广西取消参保、居住等落户限制
本月初,广西印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提出,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取消参保、居住、就业年限等落户限制。有分析认为,广西的改革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规定指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已经确权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因户籍改变受到影响,可以继续享有农村“三权”合法权益。
此外,规定还对落户农业转移人口的医疗、养老、就业、随迁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保障。
31个省份户籍改革进行如何?明年“交卷”揭晓
今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要求继续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其中,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要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任务》要求,突出抓好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工作,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取得决定性进展,实现常住人口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目前,31个省份均已出台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意见,明年将集体“交卷”。
目前,多个省份确定了到2020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目标。
· 广东:努力实现1300万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广东省城镇落户。
· 河南:努力实现11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
· 陕西:实现累计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2%。
· 河北:力争实现600万城中村居民和400万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全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
· 广西:努力实现6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 山西:实现36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目标的实现。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后,城市相关配套服务的跟进问题备受关注。
有分析认为,政府在解决城市人口在教育、医疗、居住、养老等方面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时,需要进行相关方面体制改革,让市场主体介入进来,但不要把民生问题全部市场化。需要看到的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医疗和养老均与就业相联。政府如何导入相关产业,保障入城的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就业,最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