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个独特的留守妇女群体。由于丈夫长期(通常在半年以上)外出打工,妻子们留守家庭,她们肩负着本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生产劳动和家庭抚养、赡养责任,被称为“留守妇女”。
丈夫外出打工后,留守妇女承担着家庭中的生产劳动、孩子教育、老人照料等责任,多种角色的扮演加重了留守妇女的生活和心理负担。有学者以“386199部队”形象比喻这一独特的社会群落:“38”指代妇女,“61”意为儿童,“99”(重阳节)代表老人。
众所周知,农民收入不提高,就没有社会主义新农村;但仅有收入提高,也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从“以人为本”、和谐家庭、和谐农村、和谐社会等层面看,“386199部队”,特别是“留守村妇”,直接关系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和结果。
5月底,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魏翠妮通过1年多的调查发现,这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在全国达4000至5000万之多。
“留守妇女”过着一种怎样的生活?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如何解决留守妇女问题?
5000万“留守村妇” 非正常生存调查
“我丈夫是干建筑的,随着本县的施工队到处跑,现在儿子的大学费用就靠他做这个活计了。”10月3日,江苏海门三厂镇汉孝村20组的吴女士在自家的两层砖瓦房前接待了《中国经济周刊》的来访。
“工程什么时候结束他就什么时候回来,孩子在学校,家里两个老人由我来照顾。”语调和缓,40多岁的吴女士显得有些苍老。
这个村里,和吴女士有着同样两层小楼的几十户人家,几乎所有男性劳动力都外出“捞钱”,把家庭的担子卸在老婆的肩膀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劳动力大规模的外移,在我国农村社会出现了一大批类似吴女士的‘留守村妇’群体。“这是个庞大的群体,从调查结果看,全国达4000至5000万之多。”5月底,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系研究生魏翠妮把一份耗费1年多的命题“农村留守妇女的生存状态与发展对策”作为硕士毕业论文答辩的时候,引起系里师生一片唏嘘。
而几乎同时,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管理学院一大批商界精英也把睿智的目光投向这种大面积“单亲化”的农村家庭现状,开始关注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默默承受孤单和压力的“留守村妇”。
“留守村妇”与“386199部队”
何谓留守村妇?
“丈夫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家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这些外出谋生的农民工群体的妻子就是留守村妇。”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永明这样定义。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4年底外出务工的农民数量达到11823万人。排在“前3甲”的省份是河南、四川和安徽,分别有1500万、1370万和1000万的农民外出打工。
其中,安徽省霍邱县众兴集镇共有17个村,8762户,35264人,外出打工12600余人,家庭留守妇女就有8000余人,几乎每镇就有一个留守妇女。
“目前,农村劳动力外出者中,已婚比例为81.7%。”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白南生教授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这样,以2005年农村外出务工人数1.3亿计算,外出农民工中已婚人数为10621万人,从已婚人数中减去举家迁移的人口大约3900万,则已婚流动人口中只一方外出务工的人数达6721万,再以70%男性计算,则留守妇女人数达到4700万。”
对于农村人口的这一现状和人群结构,有学者以“386199部队”来形象比喻这一独特的社会群落:“38”指代妇女,“61”意为儿童,“99”(重阳节)代表老人。
记者在江苏连云港赣榆县赣马镇、启东县久隆镇、安徽固镇县刘集镇3地的实地调查中,近距离地观察了目前中国农村这一特殊的主力军。
记者在此3地中发放的225份(收回有效问卷221份)抽样问卷调查显示,这些留守妇女分为3个类型:1,农业生产型,占84%;2,非农业生产型,占13%;3,家庭主妇型,占3%左右,其年龄在23岁到55岁之间。
“这些留守村妇,配角成主角,单肩挑全家,与丈夫长期分居,忍受无法表述的压力和孤单。繁重的农业劳动,承担赡养双方年长的父母与抚育幼小孩子的责任,从丈夫的身影下走出,成为独立支撑家庭的‘顶梁柱’。” 9月27日,上海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王波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而在农民工权益被提上前所未有高度的背景下,留守妇女所面临的巨大压力与困难却并未得到相应的关注,几千万个‘分离’家庭与时下所倡导的‘和谐社会’形成极大的不和谐1
无奈的“留守”
启东市的黄娟今年23岁。婚前,她曾外出打工,婚后和丈夫在启东市打工一年。最近因生孩子、抚养孩子而留在了家里,丈夫则继续在南通市区打工。
“现在最希望有人帮自己抚养孩子,这样我就可以外出打工了,做销售是我的兴趣。可是孩子才一岁,需要人带。”
赣榆39岁的林女士也遭罹如斯,在家负责照料两个孩子。这样的生活自她第一个孩子降生后便没有改变过,她的两个孩子分别为16岁和13岁。
“我在家负责照看孩子,种地,农闲时间去本地的工厂打工。爱人在东北做建筑,每年只在春节时回家一次,平时靠电话与他联系,基本上一周一次电话。”林女士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很无奈,“女的艰苦就是为了男的多赚点钱,农村都是这样的,农村女的真苦!化肥农药费用高,孩子的学费高!因为自己没有文化,教育孩子要好好学习的时候,被孩子抢白‘你不识字,懂什么’听得自己很难受。”
而在家中带孩子的25岁赣榆何姓农妇则向记者表达了想走出去的愿望:“我不愿意呆在家里,希望等孩子长大后,交给公婆,自己外出打工。由于自己年轻,受外界影响比较大,对家里闭塞的生活方式不适应。为了家庭的经济,提高生活水平,希望自己在父母支持下出去做销售。”
“当然,这样的想法在短期内很难实现。”何姑娘苦笑。
“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制度,使城市成为农村人的绝对诱惑,吸引着乡村男女成为它的‘劳动力’;而排斥一对农村夫妻共同迁居,又造成多数情况下是一方出走而另一方留守家中,最终,制度的距离转换成空间的距离。”9月10日,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张玉林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说。
这位教授分析,如果说对农民工权益的聚焦是因为农民工在城镇社会中受到的不公正待遇;那么,留守妇女所受的不公正则是双重的:她们不但在两元城乡分割体系下深受歧视,作为农村家庭的一方却淹没在男性农民工身后。因此,农村留守妇女的形象是模糊的。”
其支撑的依据:一方面是人口压力、户籍限制造成农民无法举家迁入城市,另一方面,由于农村没有足够耕种的土地,农民必须离开土地进城务工以改善家庭生活、应对日趋严峻的经济压力。从更深一层来看,90年代后期开始,农村劳动力输出开始被当作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举措而由地方政府大力推进,于是,农民进城成为必然的选择;同时,在农村夫妻双方只能选择一人进城的前提下,毫无疑问地,男性成为通常情况下的第一选择。
“留守村妇”的新“三座大山”:务农、老人、小孩
“缺劳力”。
“一个人忙不过来”。
“希望丈夫赚些钱早日回家”。
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感慨。而相对于应付繁重体力劳动的疲惫,对技术活并不拿手的妇女也常常遇到意想不到的尴尬。
“丈夫不在家,自己遇到困难都是一个人摸索,一个人慢慢干,有次打农药中毒,也没去医院看,只是死命喝水。”8月13日,爱人在无锡钱桥打工的安徽肥西小庙留守妇女宋桂芬面对《中国经济周刊》簌簌落泪。
丈夫外出,家中的农活自然落在了留守家中妻子的身上,在安徽调查中记者发现,大部分留守妇女都需要独立承担将近5亩地左右的农业生产,而其中又有半数以上的妇女表示“一个人难以单独承担农活。”
而那些身体不好的留守妇女,遇到的困难则更大。
安徽固镇的刘女士身体不好,患的是腰间盘突出的毛玻“要开刀,开不起,每次光吃药就要花费上三、四百,患这个病已经四个月了,之所以得病是因为要一个人喂养家中的五头牛,每天割草喂食,累出来的。现在丈夫不在家,自己又有病,心里着急难受。”刘女士说着已经声音哽咽,“自家的问题就是看病缺钱,希望丈夫打几年工,赚些钱回家做生意。”
“丈夫不在家自己时常会感到孤独寂寞,尤其是在累了、闲了、缺钱的时候,感觉更强烈。自己身体不好时,只能自己一个人犯愁,孩子生病不敢告诉他,怕他惦记。”刘女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而相对于丈夫不在身边的寂寞,孩子的教育问题更让留守妇女不知所措。
“我希望自己的孩子与城里的孩子有同等受良好教育的条件。 ”
该村的刘支书也坦言,“妇女一人怎么管得住孩子,这些人家的孩子不读书在外瞎混的比较多。”
“其实,孩子也很可怜,晚上,孩子第一件事情就是把家里的两道门闩插好,然后才能入睡。” 说着,刘女士的眼睛湿润了。
事实上,留守妇女除了负责孩子的教育,通常还会有一至两位老人需要照料,而作为留守的妻子,与公婆相处的时候,就更容易发生摩擦 。
“我丈夫常年在外打工,自己有一个10岁的男孩和一个1周岁的男孩,家中还有一个双目失明的婆婆,吃喝拉撒都要自己照顾,上有老下有协…”刘女士很无奈。
该村的刘支书对记者说:“村里留守妻子与公婆的关系大部分还可以,也有不好的。矛盾基本上围绕公婆照看孩子,兄弟间分配等问题。刘支书坦言,老人是社会最底层,把所有的钱都花在孩子身上,到头来也不知道自己最后的结局。”
同时,因为家中没有男人,留守妇女的名誉与安全也受到挑战。
“老百姓文化低,在男女关系方面爱捕风捉影。男人不在家,妇女为家里的事情去村委会次数多了,会有流言蜚语,败坏自己的名声,谣言传播却找不到制造谣言的人,气急了就站在马路中间大骂。”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妇女表示,“自己一到晚上就会把门窗赌死,哪里也不敢去。几乎每天都有人敲自家的窗户,就因为家中没个男人,自己老是担惊受怕。”
“妇女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在农业劳动之余继续扮演传统家庭的角色,劳动强度增大,劳动时间变长,妇女有限的精力与繁重的农业生产、照料家庭之间存在巨大矛盾,这显然对妇女地位的提高与生存状况的改善不利。”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教授阎海峰指出。
“留守村妇”的精神伤害:“中国式离婚”
8月初,在山东青岛即墨打工的安徽六安青年戴国详,因操作不甚被机器割去4个手指。 9月16日,当他怀揣几万元抚恤款回到家时,自己的妻子已经
“失踪”几个月了。
无独有偶。河南固始的张云照面对的是同样的情形:4月11日,在家留守2年多的贵州籍妻子弃子而去,身影杳然。
23岁的留守妇女黄娟从四川嫁到江苏启东,在谈到自己与丈夫的感情是否会因为分居而受影响时,年轻的她腼腆地对记者表示,“最担心的还是他的健康与安全,不担心他有外遇,因为经济条件达不到,起码这几年不会有这样的担心。”
但她还是坦言:“以后的事情谁也不好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只有极少数被采访妇女认为,“分居对婚姻产生了不好的影响。”
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
根据民政部2003及2004两年的统计公报显示,中国总的离婚数为:2003年133.1万对,2004年为161.3万对;同时,考虑到2003年全国城乡人口的比例达到40:60,由此推算全国农村的离婚数量为2003年80万对,2004年96.78万对。
“可以认为,农村整体的离婚率虽然比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要低,但已经与城镇整体水平相当。”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张玉林表示,“农村离婚率已经接近中国平均离婚率。”
2002年,“中国民工大县”奉节县统计局对10个村的38宗离婚案件进行了如下的统计记录:
女方在外打工过程中移情别恋,弃夫抛子提出离婚的13起;
男方外出挣钱后看不上农村原配妻子,提出离婚的9起;
女方为逃避不幸婚姻而外出打工,提高了经济地位,增强了法律意识提起离婚的3起;
男方在外打工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贪图个人享受,多年不给家里寄钱致使妻子提出离婚的3起;
女方外出务工,家里男方或父母怀疑起收入来源不正,产生矛盾造成离婚的2起;
男方在外地与外地女性结婚,女方到男方家后看不起其家庭或地方、居住不习惯提出离婚的2起;
男女双方外出打工,子女寄养父母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