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烟台日报消息,10月29日,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波为烟台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傅逊为烟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决定接受岳德川辞去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李波,1968年4月出生,曾任烟台市芝罘区委书记;傅逊,1967年1月出生,曾任威海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今年9月已任烟台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岳德川,1961年11月生,2017年1月任烟台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8年1月当选烟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今年9月已任省委第三巡视组组长。
李波简历
李波,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山东招远人,省委党校研究生,1991年4月入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
1987.09—1991.07 烟台大学生物化学系生物化学专业学生
1991.07—1992.12 烟台大学生物化学系政治辅导员
1992.12—1995.04 烟台大学学生处学生公寓科副科长
1995.04—1995.12 烟台大学团委副书记(正科级)
1995.12—1997.12 招远市监察局副科级监察员
1997.12—1999.02 招远市纪委纪检监察室主任
1999.02—2000.01 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2000.01—2001.01 招远市梦芝街道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
2001.01—2001.12 招远市毕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政协办主任
2001.12—2002.12 招远市毕郭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2.12—2007.01 蓬莱市副市长
2007.01—2007.10 蓬莱市委常委
2007.10—2009.11 烟台市福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其间:2006.09-2009.06山东省委党校在职干部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9.11—2011.11 烟台市福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2011.11—2012.12 海阳市委副书记
2012.12—2013.01 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3.01—2013.02 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3.02—2015.08 海阳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
2015.08—2015.09 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市人大主任候选人
2015.09—2016.02 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市人大主任候选人
2016.02—2017.12 海阳市委书记、党校校长
2017.12—2019.08 烟台市芝罘区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
2019.08—2019.09 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
2019.09—2019.10 烟台市政府副市长提名人选、党组成员
2019.10 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