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30日正式发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民政部复函浙江省人民政府,同意撤销苍南县龙港镇,设立县级龙港市,以原龙港镇的行政区域为龙港市的行政区域,市政府驻地为镇前路195号。龙港市由浙江省直辖,温州市代管。
作为“中国第一座农民城”,自1984年建镇以来,龙港历经从小渔村到农民城、从农民城到小城市培育、从小城市培育到撤镇设市三次改革的历史性跨越。
“温州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区,龙港是中国新型城镇化改革的试验田。”温州市市长姚高员说,35年来,龙港人口从5000多激增至38.2万,面积从5.2平方公里扩大至183.99平方公里。2018年,龙港地区生产总值299.5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86万元,城镇化率达63.2%。这里是温州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是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个样本。
2014年12月,龙港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镇。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翁建荣说,经过几年努力,试点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构建了大部门制的组织架构;二是建立了扁平化的管理体制;三是基本具备县级管理能力。比如,将41个镇级机构整合为15个大部门,承接1575项苍南县下放的县级权限事项。大部门制改革和县级权限下放的经验做法被国家发改委向全国复制推广。
翁建荣表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龙港撤镇设市奠定了坚实基础,这一点是其他地方无可比拟的。”
浙江省民政厅厅长王剑侯认为,龙港撤镇设市改革的亮点和特色还体现为低成本、高效率,将做到三个“不”,即不违规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不增加“三公”经费。同时,将全面启动智慧龙港建设,以政府数字化转型和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理顺行政流程,把政府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延伸至基层治理平台和村居,加快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能化解”。(参与记者:俞菀、魏一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