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绥江县党员干部钟尚敏、宛辛勤,因拒绝组织提拔,受到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当地纪委通报中,钟尚敏因 “新岗位工作可能照顾不好家庭”,没有接受新的工作安排。
上述处理决定引发关注。19日,钟尚敏的前同事告诉新京报记者,钟本在乡镇财政所工作,后调往绥江县财政局,去年刚生二胎,休完产假。
两名干部拒绝提拔被处理
今年6月20日,绥江县纪委公众微信号“清风绥江”发布一篇题为《我县二名干部跟组织讨价还价被严肃处理》的文章,文中称,绥江县财政局职工钟尚敏、宛辛勤“二名同志以个人利益为重,不服从组织人事安排,借口个人家庭、身体等原因,向组织讨价还价,损害了组织威信,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
事件持续发酵。19日,人民网发布报道称,今年6月,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两名党员干部因拒绝组织提拔而被严肃处理。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绥江县财政局科员钟尚敏和企业统评股股长宛辛勤在被考察干部中分列第一、二名,县委拟将二人提拔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
按照上述报道的说法,宛辛勤认为,“基层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加班也很多”,开始找借口逃避组织任命。而面对考察组的提问,钟尚敏则“始终言辞闪烁,没有明确答复。甚至考察组两次催促她递交个人总结材料,她也置若罔闻。最后,钟尚敏还是通过手机短信告知考察组,她不接受组织提拔。”
两人先后拒绝接受组织工作安排,其中钟尚敏的理由是,“到新岗位工作可能照顾不好家庭”,而宛辛勤的解释,则是“自己的身体可能应付不了新的工作岗位。”
鉴于钟尚敏、宛辛勤的行为触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绥江县纪委随即介入调查。
经绥江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钟尚敏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宛辛勤全县通报问责,并建议县政府将其调离绥江县财政局。绥江县纪委的通报中称,两人“被严肃处理也是咎由自取”。
同事称其中一人刚生完二胎
因不想“进步”而被问责,绥江县纪委的上述通报,引发舆论关注。
新京报记者从云南省昭通市纪委了解到,上述报道内容,确由市县两级纪委共同合作完成,由绥江县纪委提供素材,昭通市纪委成稿,随后在纪委内部媒体刊登,后在网络媒体发布。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昭通市纪委发布的报道中称,处分决定下达之后,“本着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原则,县财政局党组负责人多次与钟、宛二人谈话”。
在谈话中,两人也对自己“舍大家为小家”的做法作出检讨。
绥江县会仪镇财政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钟尚敏曾在财政所待过,2006年,绥江县实行“乡财县管”模式,财政所的人仍在镇上工作,但编制和工资均由绥江县财政局管理和发放。直到2012年,接到通知要求“财政下放”,镇财政所所有人员的编制和工资才由镇上管理。
上述工作人员称,钟尚敏在此期间,岗位进行过调动,没有回到镇财政所工作,“2008年还是2009年,她调到绥江县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去了, 2012年财政下放的时候,她的人事材料就留在了绥江县财政局。”
这一说法,印证了通报中“钟尚敏的理由是到新岗位工作可能照顾不好家庭”这一说法。
绥江县会仪镇政府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新京报记者,钟尚敏今年三十多岁,十多年前调到绥江县财政局工作,平时就住在县城里,“我听县财政局的人说过,她不愿意接受提拔是因为生完二胎刚休完产假,不想离孩子太远。”
新京报记者试图通过钟尚敏的朋友联系其本人,采访被婉拒,其通过第三人回复新京报记者称,“不想再提这件事了,让这件事过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