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26条措施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超2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00个、超5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30个、超10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0个。
四川要求县域经济分类发展。对于城市主城区,要突出“优化发展”,坚持城市功能建设优先,侧重高端要素集聚集成转化,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对于主体功能定位为“重点开发区”的县,要突出“转型发展”,坚持工业化城镇化水平与质量并重,侧重优势产业成群成链,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处于“农产品主产区”的县,要突出“特色发展”,侧重农业空间规模质量和农产品保障能力提升。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要突出“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保护优先,侧重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和文化旅游,强化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功能。
为此,四川将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扩权强县改革,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区)。四川明确,将按规定适当调整乡镇行政区划,稳妥推进撤乡设镇、乡镇撤并、村居撤并,优化乡镇规模结构;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经济发达镇同人口规模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权。四川将推动省内毗邻县协同发展、一体化发展,支持省域交界处的县建设跨省合作园区。
深化农村改革是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四川将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四川还将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立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发布中心,扎实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