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日前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分工方案》,明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各项目标任务的部门分工,要求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实施进展情况。
根据分工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教育部等20个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联合发力,共同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国家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不久前,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国家节水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水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要从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度认识节水的重要性,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等领域节水,深入推动缺水地区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全社会节水的良好风尚,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方案》提出“总量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六大重点行动,提出“政策制度推动”“市场机制创新”两方面改革举措。《方案》明确了近远期主要目标:到202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23%和2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节水效果初步显现;到2022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30%和2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到2035年,全国用水总量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水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方案》提出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建立节约用水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下一步,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节水工作,强化对各自行业领域的节水监督、指导,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本辖区内节水工作责任,制定发布省级行政区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节水行动各项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