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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推动垃圾分类正式立法 罚款不低于上海
时间:2019-07-04 14:14:22  来源:央广网  作者:李文蕊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继上海开展强制垃圾分类之后,北京的垃圾分类立法工作也提上日程。近日,记者从北京市城管委了解到,《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不光对单位,对个人也要明确垃圾分类的责任,且罚款不低于上海。

  和上海不同的是,北京的垃圾分类标准将垃圾分为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它垃圾和可回收物。北京每天会产生将近2.6万吨的生活垃圾,目前全市29个垃圾处理终端设施都在满负荷运转。垃圾如果清运、处理不及时,就会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很大影响。

  近些年,北京的垃圾分类是在爬坡前行,不断升温,但远未达到沸腾状态。可以说,北京的垃圾分类已经从宣传教育悄然向制度立法转变。那么,北京的垃圾分类到底何时进行,怎么进行?和其他城市相比又有哪些区别呢?

  作为先行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上海推动垃圾分类也引起一些城市效仿。6月18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主任孙新军在直播访谈节目中表态,北京也将推动垃圾分类立法。他说:“垃圾再不减量,首都不堪重负。垃圾分类的主力在基层,决定因素也在基层。垃圾分类的管理责任人不组织分类,或者分类不符合要求,拒不整改的,要移交执法部门处罚。要逐步建立不分类不收运这种倒逼机制,以后你住的小区,垃圾如果不分类或者分不好,环卫工人就会拒收。如果三天垃圾不收,这个小区就没法待了。”

  据了解,早在2012年,北京市出台了《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了政府部门、物业等管理责任人、收运处置单位、垃圾产生单位的责任和罚则。但是物业等管理责任人对居民个人参与垃圾分类仍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缺乏约束和强制,导致垃圾分类居民参与率增长缓慢。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已经列入2018-2020年立法规划。新修订的条例将不光对单位,也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以立法方式使软约束逐步“硬起来”。孙新军说:“强制分类必须得到立法的支持。新修订的条例将对个人明确垃圾分类责任,不分类就违法。上海已经明文规定,混合投放垃圾最高要处以200元罚款,而北京也不会低于这个数。”

  为了将北京的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北京市率先在党政机关开展了垃圾强制分类。其中,在134家中央单位的带领下,有将近2500多家市区党政机关、2300多家公共机构加入强制分类的队伍,这些公共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商超和旅游景点,基本上覆盖了人群集中、垃圾产生量大的区域。

  除了上海和北京,浙江、河南郑州等省市也都纷纷迈入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先来看看目前广受热议的北京和上海。上海垃圾分为“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而北京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从字面上来看,二者有区别的地方就在于,上海的“干垃圾”和“湿垃圾”到了北京就变成了“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但从本质上来说,二者虽然名称不同,但在投放、运输、处理操作等方面其实都是一样的。

  在处罚程度上,目前,上海已经明文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最高罚款200元;单位混装混运垃圾,最高可罚5万元。而北京的新修订条例,罚款数额不会低于上海。此外,从实施进展上来看,目前上海可以说是已经进入了“全民垃圾分类”阶段,而北京正处在“爬坡前行期”。目前北京市已在全市30%的乡镇街道创建了100个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今年,示范片区覆盖率将达到60%,覆盖200多个乡镇街道。

  再看看其他城市是怎么施行的。在河南郑州,垃圾分类方法和北京完全相同。而在处罚力度上,根据《郑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未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会先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者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而在施行进展上,郑州和北京基本相当,今年年底覆盖率要达到70%。

  在浙江,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又玩儿出了第三种花样,共分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四类。和之前对比上海、北京时一样,有所区别的“易腐垃圾”除了我们所熟悉的“厨余垃圾”之外,还包括产自饭店食堂的残羹剩饭等这类餐饮垃圾,以及生鲜垃圾。值得注意的是,浙江金华的实施进度比北京、郑州都要快,8月1日起金华就将进入严管重罚期,其处罚力度和郑州基本一致。在台湾,垃圾分类主要分为资源垃圾、厨余垃圾和一般垃圾三类。

  在国际上,日本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具体分类规则由各个县市区自己确定。其实,垃圾分类并没有必然的好与坏之分,只是方式要讲究因地制宜,做法应该是由易到难,由浅入深。我们现在依然处在最初的习惯培养期,需要每一个人从主观上将“垃圾分类”变成一种生活习惯,逐渐让垃圾分类的“强制时代”演变成为垃圾分类的“自觉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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