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对农民工不仅具有家庭粮食安全和就业保障的功能,还显示出日益重要的财产收入功能,仍然是农民工家庭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防线。
本报北京讯 “84%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定居后能保留承包地,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项课题研究通过调查得出如上结论。报告认为,在城镇化过程中,不能把“双放弃”(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更不能强制性要求他们退地。
这份题为《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研究》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10年重大课题,通过对6232名农民工的问卷调查发现,承包地对农民工不仅具有家庭粮食安全和就业保障的功能,还显示出日益重要的财产收入功能。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民工进城就业和居住在较长时间里还会经历一个城乡双向流动的过程,在家乡有一块承包地,仍然是农民工家庭维持生计的最后一道防线。
调查显示,84%的农民工希望进城后能定居并保留承包地,各年龄组农民工保留承包地意愿都很强烈。参加本次调查的农民工,有46%的人希望能“保留承包地,自家耕种”;27.2%的人希望能“保留承包地,有偿流转”;10.4%的人希望能“入股分红”的方式处置,2.6%的人表示可以“给城镇户口,无偿放弃”;6.6%人表示可以“给城镇户口,有偿放弃”;另外7.3%的人希望有其他方式处置。
调查显示,无论哪个年龄组的农民工,如进城定居,多数还是希望保留承包地,极少愿意放弃承包地。16—25岁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达到89.6%,26—30岁希望保留承包地的比重达到90.3%。
调查还显示,67%的农民工希望能保留宅基地,新生代农民工选择有偿转让或置换城里住房的比例相对较高。参加本次调查的农民工,有66.7%的人希望能“保留农村的宅基地和房产,将来备用”;12.3%的人希望能“有偿转让”;4.7%的人表示可以“给城镇户口,有偿放弃”;2.6%的人希望能“置换城里的住房”;另外4.8%人希望有其他方式处置。
各年龄组农民工,如进城定居,希望“保留农村的宅基地和房产备将来用”所占比例较大,在68%—76%之间,16—25岁为69.4%,26—30岁为68.8%。
报告认为,要充分认识土地对农民生活保障的特殊重要性,充分估计今后我国经济增长可能出现波动的风险。当农民工在城市没有扎下根以前,不能轻易拔去农村承包地这个根。也要充分认识城镇化过程中土地收益增值对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日益重要的作用,让农民能够分享要素市场化的好处。这是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即便农民进城稳定就业和定居后,是否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也要强调自觉自愿,不能把“双放弃”作为进城落户的先决条件。
报告建议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取消“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一条,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宅基地、住房和集体资产股权更大的处置权,让农民在自愿基础上探索多种形式的财产转让方式。
调查还表明,随着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趋于稳定,市民化的要求越来越强烈。问卷调查显示,即便不放开户口,80%的农民工将在城镇就业居住;能够自主选择的话,90%的农民工愿在城镇定居;多数农民工对居住地的选择与务工地重合。
对于“假如不提供城镇户口,你愿意留在城里吗”这一问题,28.2%的人表示“愿意,无论如何都要留在城里”;20.5%的人表示“不愿意,干些年再回去”;27.7%的人表示“无所谓,可以两边跑”;23.6%的人表示,“我相信这种情况会改变的”。总体而言,近80%的人无论如何都愿意留在城里。
针对20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调查认为其代表着农民工的主流,正发生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双向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寻求谋生”向“追求平等”的转变,由“经济参与”向“社会参与”和“政治参与”转变,这一群体的壮大,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