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中心的外移以及行政区划的调整,各地政府积极推进郊区城市化战略,将农民居住格局由农村散居向城镇集居转换,从而使农村的土地集中起来,以实现农业的规模化经营和工业园区化的建设。但是,在农村现代化与城市化的发展阶段中,农民市民化才是最终的落脚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现代化的攻坚阶段,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阶段。[1]此外,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逐步形成了大规模的国内劳动力移民浪潮,2006年达到1.682亿人,[2]并且,移民数量一直还在扩大。据推算,到2010年底,劳动力移民的数量已达2亿人左右。他们在城市中主要从事高强度的三D工作(dirty,dangerous and demeaning,即脏、险、苦累的工作),为城市做了大量贡献,但城市仅仅是把他们看作是一群完成工作就会回家的外来人口而已。[3]如何促进征地农民以及城市劳动力新移民向市民身份的转变将成为目前中国研究的一个重大议题,也正是在此大背景下,农民市民化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的理论议题,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总体上来说,农民市民化是指传统农民向城市转移并逐渐转变为城市公民的一种过程和状态。在这一过程中,农民的思想意识、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等均发生了变化,并且获得了部分的市民权益,实现了社会角色的转型。因此,我们至少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农民市民化”这一概念:第一,政策技术层面的农民市民化,主要是指农民离开土地和农业生产活动,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其身份由农民居民向城市权利主体——市民的转变,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相同的合法身份和社会权益的过程,如居留权、选举权、受教育权、社会福利、劳动与社会保障权等。在当代中国,最明显的标志就是获得居住所在地的城市户口及其相应的社会权利。第二,社会文化层面的农民市民化,主要体现为农民在行为方式、生活习惯、思想观念、角色行为等方面发生变化,并且主动向城市靠拢,发展相应的市民素质,融入城市文化。这些是农民外部赋能(empowerment)和自身增能的努力过程,是农村居民、城市居民在互动过程中的容纳、认同与融合,是农民超越自身传统和角色转换的过程。这些可以被认为是与国家、政府相对应的社会文化层面上的农民市民化过程。
但是,长期以来的“城乡分治”政策,导致“城市”和“乡村”不仅代表着两种不同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而且也代表了两种不同的社会文化类型,甚至还代表了两种不同的发展时代。因此,同为国家公民的“农民”与“市民”实际上一直是被置于两个完全不同的权益群体中,甚至有些学者将“农民”称为中国的“二等公民”,构成了“农民”与“市民”、“农村”与“城市”等一系列的二元结构问题。这种社会结构的二元性成为了当代中国社会的一种最典型,也是最基本的特征,也几乎成了观察和理解中国城乡差别的一个出发点。正如美国著名的中国问题研究专家巴里·诺顿(Barry Naughton)所说:“虽然城乡差距在发展中国家是一个无法避免的问题,但中国的城乡差距却尤为巨大”;“在中国,城市与乡村似乎是两个不同世界,各自依据不同的方式和不同的技术条件组织与运行,并具有不同的生活水平”。
1978年启动的中国改革开放,在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二元”户籍制度的松动以及中国农民市民化的开始。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中国近年来的城市化运动取得很大的成绩,有不少的农民进入城市生活,但是农民市民化仍然遭遇诸多困难。而学界对此的讨论,更多地是将注意力投向户籍制度,甚至将其视为造成“农民”与“市民”二元结构的根源,呼唤户籍制度的改革。的确,从近几年开始,各级地方政府开始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自主取消或改变户籍制度。比如,上海从2000年起陆续推出了《引进人才工作证》、《上海市居住证》、《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等政策,并且在2009年正式发布上海市居住证转户籍的相关政策。可以说,上海的户籍政策是上海人才引进政策和户籍政策的一项重大调整。重庆从2010年8月1日起,正式实行《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全面启动户籍制度改革,力争到2020年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以上。[6]这意味着,10年内将有1000万重庆农民转户进城成为“新市民”。而北京市政府也几乎同时公布《首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为适应京津冀一体化发展要求,将逐步推行京津冀地区互认的高层次人才户籍自由流动制度。
根据笔者近几年来在全国各地所做的调查研究来看,农民市民化目前仍然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困难,比如,虽然二元户籍制度开始松动,大量农民已经进入城市,但与此相连的其他经济、社会制度依旧规定着社会结构的方式,制约着农民向市民的转变;虽然这些农民已经在城市生活多年,但并未得到城市人的认可,也难以真正融入城市的文化与生活,反而使许多进城农民感觉自己是城市当中的“陌生人”。其实,也正是这些困难构成了当下农民市民化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