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8日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
中国政府网8日全文刊载了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务院已于2010年12月将这份规划印发全国各省份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要求尽快组织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规划》包括规划背景、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国家层面主体功能区、能源与资源、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等6篇,共13章。《规划》还收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名录和20幅图等3个附件,全文7万多字。
《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指出,《规划》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长远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以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海洋既是目前我国资源开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未来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空间。鉴于海洋国土空间在全国主体功能区中的特殊性,国家有关部门将根据本规划编制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徐宪平8日说,为实现科学发展,我国在实施主体功能区域战略过程中将对不同的主体功能区实行不同的绩效考核评价办法,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有效引导各地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徐宪平在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幅员辽阔,区域差异比较大,国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调控,应根据资源环境的特点分类指导。主体功能区规划可以为差别化的区域政策、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各有侧重的绩效评价以及精准细致的空间管理提供一个可操作、可控制、可监管的基础平台,从而增强区域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据徐宪平介绍,对优化开发区域的考核,要强化对经济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科技创新以及对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等指标的评价,以优化经济增长速度。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的重点开发区域的考核,主要实行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水平优先的绩效考核评价,综合考核经济增长、吸纳人口、产业结构、资源消耗、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指标。
此外,对于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是要强化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考核,而不是对经济增长收入的考核;而对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考核则主要强化对于生态功能的保护和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考核。对于禁止开发的区域,主要强化对自然文化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的考核。
据介绍,《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提出,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各有侧重的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