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于2019年4月23日(周二)上午10时在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
请问,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哪些进展?下一步有什么考虑?
政策与改革司副司长赵长保: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改革中的一件大事。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围绕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不断推动改革,取得了一系列历史性突破。
一是推动出台纲领性文件。2014年,我们推动出台党的十八大以来第一个涉农重大改革试点方案,就是《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2016年,推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近年来,我们多措并举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推动各地把改革工作做实做深做好。
二是积极开展改革试点。2015年以来,先后开展了三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共确定3个省、50个地市、279个县为中央试点单位,前两批129个县的试点任务目前已经完成,为面上的改革积累了经验。
三是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国务院为此专门召开会议部署清产核资工作,九个部门制定有关政策文件。目前已有184.2万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了清产核资数据在线报送。
四是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注册登记制度。农业农村部等三个部门出台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文件,去年首次为10个新成立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有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证“。截至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15万个村完成了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确认集体成员3亿多人,累计向农民股金分红3251亿元,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清产核资、股份合作制改革这两项硬任务,扩面深化、碰硬抓实,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按期完成清产核资。指导各省及时上报数据,上报总结报告。农业农村部将形成全国清产核资总报告,上报党中央、国务院。
第二,加快推进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再选择10个左右的省份、部分地市和县整建制开展试点,同时鼓励地方自主扩大试点,力争试点范围覆盖到80%左右的县级单位。
第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配合中央组织部、财政部落实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政策,扶持2万个左右村开展试点示范,制定实施贫困地区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提升计划。
第四,积极推动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组织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立法研究,就相关重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为正式启动立法做好前期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