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上海举办的《中国养老金精算报告2019-2050》发布式暨养老保险降费形势研讨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局巡视员张浩表示,2018年底全国已经有17个省市委托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运营,未来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委托投资。
精算报告对未来30年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描绘,对过往制度发展历程做了分析总结。张浩指出,精算报告有助于监管部门了解制度当前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同时有三方面问题对监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是老龄化压力巨大,大部分省份赡养率进一步提升,未来养老保险制度收支形势恶化。从全国来看,结余资金逐步增多,但各省发展并不平衡,有的省收入主要是靠中央和地方财政支付。而4月4日印发的《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中明确,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至16%,这次降费以后,对各省养老保险工作将带来非常大的压力,原来有结余省份压缩了结余资金。二是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组成当中,投资收入占比份额很少,财政补贴份额逐步增大。三是过去5年来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发展缓慢。
针对这三个问题,张浩谈到了解决方案。首先就是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需要进一步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2015年,国务院颁布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明确了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市场化改革方向。2018年底全国已有17个省市委托全国社保理事会投资运营8580亿元。养老基金投资一方面可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以应对老人的风险,另一方面也增加了制度的弹性,可以为制度提供降费的空间。未来人社部将进一步推动重点省份尽快启动委托投资。委托投资不仅要加快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结余的投资,还要推进城乡居民养老投资。
其次,也要加大力度推进第二支柱补充养老保险的发展。张浩表示,补充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改善和提高退休人员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自开始委托投资运营以来,发展近10余年,企业年金制度发展还是比较缓慢。截至2018年全国参加职工人数仅为2388万人,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14770亿元。目前覆盖的人群少,补充养老作用发挥有限,特别是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也还不够,缺乏鼓励和激励的作用。未来随着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启动,应该进一步加大推动和扶持的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补充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最后,还需要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第三支柱发展,也就是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目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开始降低费率,养老保险制度以基本保险为主向多支付并重和综合发展转变,建立由国家税收政策支持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可以减轻第一支柱压力,也可以弥补第二支柱不足,可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退休生活的多样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