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新成效——自治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8年末新疆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91%,比上年末提高1.53个百分点。
2018年,自治区党委和政府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健全法制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自治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有序推进。新疆深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市落户条件,稳步推进南疆农业人口落户城镇。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放居住证313.52万张,居住证制度实现全覆盖。建立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长效机制,2018年全区共有随迁子女55.14万人。社会救助保障制度不断完善,22个深度贫困县兜底脱贫对象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全民参保计划加快实施,截至2018年底,全区五项社会保险参保4078.72万人次。
依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健全永久基本农田长效机制与制度。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全区高速公路突破4800公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稳步实施,县市实现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落实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机制,推进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建设。
新疆城乡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昌吉市等5个县(市)创建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优化农业产业发展环境,吐鲁番、库尔勒被农业农村部评为首批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2018年建设农村公路13606公里,实施6335个行政村光纤网络覆盖,全区行政村通宽带率98%,贫困村通宽带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