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今年将形成比较成熟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将是法律起草过程中着重思考的问题之一,这是今年全国“两会”记者会上传出消息。对此,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国际战略研究院原副院长、城市化委员会专家委员周天勇教授建议,“《乡村振兴促进法》一定要和促进市民化、城镇化相配合,在立法宗旨上应该与城市化进程保持一致。”
目前,《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都已经成立,各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在中国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的进程中处理好城乡关系,未来新型的工农城乡关系应该怎么体现,这部法律将加以具体规范。
周天勇表示,“中国乡村的城市化程度,无论从户籍城市化还是常住人口城市化,均远远滞后于周边国家和地区”,但城市化是全球人口迁移规律,只有农村过剩的劳动力人口迁移到城市,农业劳动生产率才能提高,农村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因此,《乡村振兴促进法》在立法宗旨上,理应与人口迁移规律保持一致。周天勇还建议要加快土地制度改革,要做到生产要素由市场来决定配置。
同时,周天勇对新京报乡村频道记者表示,《乡村振兴促进法》在立法上一定要坚持“乡村再造”的原则。周天勇说:“要保留原来的农村建筑物,保留传统文化、传统社区。乡村振兴要以再造为主,而不是以大拆大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