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商务部获悉,我国将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并实施守信主体“红名单”和失信惩戒“黑名单”制度,未来消费者选择家政服务人员时将可参考“红黑名单”。
商务部1日在其官网发布了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当前我国家政行业信用缺失问题较为突出,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真实的家政服务员和企业信用档案,让消费者能知情、服务可查询。
近年来,我国家政服务业发展迅速,年均增速保持在20%左右,目前从业人数超过2800万人。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促进家政服务提质扩容,并明确要建立诚信体系,实施规范监管。
商务部服贸司司长冼国义表示,信用体系重点是建设两个档案:一是推动大型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率先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逐步推动所有家政企业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二是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率先为本地大型家政企业特别是参加“百城万村”家政扶贫的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逐步推动为所有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以家政服务员为例,信用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来自家政企业的职业信息、商务部和公安部提供的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信息等。经家政服务员本人同意,企业应允许消费者查阅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包含犯罪背景核查结果,供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员时参考。
冼国义表示,信用体系将建立和规范守信主体“红名单”制度和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即将建立家政服务员信用档案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家政企业纳入“红名单”管理,并在省级家政服务业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布,引导消费者在选择家政服务时优先考虑。同时,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据了解,家政服务业诚信体系将在指导意见发布3个月内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