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3日,广东中山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免去胡建普的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胡建普简历
胡建普,男,1970年7月出生,籍贯云南镇雄,出生地云南镇雄,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9月参加工作。
1987.09-1991.07 云南省建筑工程学校工民建专业读书;
1991.07-1991.09 毕业待分配;
1991.09-2000.11 昭通地区计建委工作(其1994.08-1997.06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大专班学习);
2000.11-2001.05 昭通地区建设局工作;
2001.05-2001.08 云南省昭通地区防空办工作;
2001.08-2002.05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
2002.05-2005.04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
2005.04-2007.08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科长
2007.08-2009.08 云南省昭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建设管理科长;
2009.08-2011.10 民建昭通市委专职副主委;
2011.10-2012.04 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镇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其间,2008.09-2012.01在电子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2012.04-2014.01 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镇雄县政府副县长;
2014.01-2015.11 云南省昭通市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正处级),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
2015.11-2017.03 云南省昭通市发改委副主任,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
2017.03-2017.12 云南省昭通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
2017.12-2018.05 云南省昭通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昭通市工商联主席;
2018.05- 中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9.02),云南省昭通市政协副主席,民建昭通市委副主委,昭通市工商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