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日报客户端消息,1月9日上午,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游劝荣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游劝荣,1963年8月生,长期在福建省工作,曾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等职务,2013年调任湖南省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原任湖北省高院院长的李静近日已调任天津市高院代院长。
游劝荣简历
游劝荣,男,汉族,1963年8月生,福建上杭人,1983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
1979.09-1983.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学习
1983.07-1989.03 福建省委党校教员、讲师(其间:1983.08-1984.07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帮助工作)
1989.03-1989.07 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讲师
1989.07-1993.02 福建省司法厅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1993.02-1996.09 福建省法学会秘书长
1996.09-2001.07 福建省法制局副局长(正处级)(其间:1998.07-2001.07挂职任福建省南平市市长助理、市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1.07-2006.12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其间:2002.09-2005.07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06.12-2008.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青联副主席(其间:2005.11-2007.09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学科从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
2008.01-2011.09 福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1.09-2012.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2012.01-2013.01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2013.01-2013.07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2013.07-2019.01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湖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其间:2014.03-2014.06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9.01-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
李静简历
李静,女,1963年4月生,汉族,山东乳山人。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9年9月至1983年8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大学学习。
1983年8月至1987年9月,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
1987年9月至1990年9月,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0年9月至1994年4月,先后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业大分部副主任、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主任、副处级审判员。
1994年4月至1995年2月,挂职任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党委副书记。
1995年2月至1997年12月,任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副区长。
1997年12月至1999年3月,先后任共青团山东省淄博市委副书记、书记兼市青联主席。
1999年3月至2001年5月,任共青团山东省委副书记、党组成员。
2001年5月至2004年7月,任山东省委副秘书长兼办公厅机关党委书记。
2004年7月至2005年1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
2005年1月至2009年4月,任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2009年4月至2009年5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正厅级)。
2009年5月至2013年1月,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2013年1月至2019年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9年1月至今,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