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全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人口政策,人口总量平稳增加,人口结构持续优化,人口素质全面提升。同时,深化城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城镇聚集能力不断增强,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
省统计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常住总人口7520万人,比1978年增加2463万人,增长48.7%;1979-2017年年均增长1.0%,比改革开放前(1949-1977年)年均增速下降1.8个百分点。多数年份人口增长率稳定在0.6%-2%之间,保持平稳适度增长。
人口总抚养比维持在50%以下,仍处于人口红利期
人口抚养比总体较低,2017年,全省劳动年龄人口总抚养比为42.7%,比1990年下降12.0个百分点,分别比2000年、2010年提高0.5和9.2个百分点。其中,少年儿童抚养比为26.6%,老年人口抚养比为16.0%。虽然近年来老年人口抚养比上升,但由于0-14岁的少年儿童人口比重下降速度明显快于老年人口上升速度,全省劳动年龄人口经济负担总体较轻,人口总抚养比维持在50%以下,仍处于人口红利期。
人口发展质量不断提高。文化素质得到全面提升,2017年,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中,未上过学人口占4.1%,分别比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降低32.2、25.9、10.1和6.8个百分点。1982年,全省6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5年,相当于小学六年级水平;2010年提高到8.9年,基本达到初中三年级水平;2017年提高到9.1年,比1982年提高近4年,基本处于高中一年级水平。2017年,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46年。
家庭户规模小型化趋势明显。2017年,全省家庭户达到2346.5万户,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2人/户,比1982年减少0.9人/户。从家庭成员数量上看,二人户和三人户家庭成为主流,2017年比重为51.6%。从家庭代际关系看,一代户占35.2%,二代户占44.5%,三代户占19.5%,四代户占0.8%,二代户、三代户占主流的家庭被一代户和二代户所取代,家庭户趋向简单化。
人均预期寿命显著提高。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测算,2010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到74.97岁,比1990年提高3.27岁,比2000年提高2.44岁。2017年全省人口平均预期寿命已超过76岁,达到76.17岁。
城镇化水平显著提高,由“乡村时代”步入“城市时代”
城镇人口规模不断壮大。2015年,全省城镇人口达3811万人,城镇人口首次超过乡村人口,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1.3%,标志着全省由“乡村时代”步入“城市时代”。2017年,全省城镇人口达4136万人,比1978年增加3583万人,是1978年的7.5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5.01%,分别比1978年、1982年、1990年、2000年、2010年提高44.1、41.3、35.8、23.7、11.1个百分点。城镇化率与全国平均差距由1982年的6.9个百分点缩小到2017年的3.5个百分点,缩小3.4个百分点。
城镇化与经济发展趋向协调。近年来,全省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城镇化与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显著提升。2013年全省城镇化率达48.1%,首次高于同期46.6%的工业化率水平;2017年,城镇化率达到55.01%,工业化率达到42.61%,城镇化率与工业化率的比值为1.29,比2007年提高0.45个百分点,比1978年提高1.05个百分点。
中心城市集聚能力显著增强。全省市辖区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由1990年的3个(石家庄、唐山、邯郸),发展到2017年的6个(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其中石家庄市辖区人口2017年底已超过450万人。全省市辖区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达24.4%,分别比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提高22.0、13.8和11.2个百分点,中心城市经济集聚能力和人口吸纳能力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