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对外公布了《北京市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医学专业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较为完备。全科、儿科、精神科、公共卫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全面加强,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5年,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终身学习制度全面实施,医学人才队伍满足健康北京建设需要。
在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方面,《实施方案》强调,改革完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制度,健全完善“5+3+X”(5年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X年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应用型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培养,可将临床经验总结、临床疗效评价、文献综述、临床研究报告等作为论文申请学位。建立健全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考核体系,到2020年,基本形成以自主培训人员为主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机制。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利用5至10年时间,为院前急救机构定向培养100名临床医学本科生,为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定向培养500名预防医学本科生;利用8至10年时间,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定向培养1000名临床医学本科生和800名临床医学专科生。利用5至8年时间,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定向培养400名中医学专业医学生。
在激励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明确,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和内部分配机制,医生收入不得与药品、耗材等医疗收入挂钩,公共卫生和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等临床紧缺专业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单位同级别医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