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2-11 11:31:18
来源:东方网 作者:叶祝颐
近日,有河南登封居民向中国之声反映,在登封市区,有一个栋建筑面积六七千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近四五年来,因为影响到周边其他住户的采光,被多次举报。但是,就是在这一浪又一浪的举报声中,违章建筑加盖到了目前的六层,目前还在施工。据介绍,违章建筑的主任是从村里走出去的政府干部。(12月8日中国之声)
按理说,建房人要完成盖房过程,从规划、立项到建设,需要经过多道程序严格把关。比如,建设局在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要审定建筑的高度、间距、密度、容积率等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设计要求,建房人在建楼之前须编制规划,严格依审核的规划图施工;在建楼过程中,有关部门要严格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相关规定不可谓不细密,相关程序不可谓不完备。
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多道违法建设监管关口都成了一推就开的虚掩大门。规划部门批复的是幼儿园等公共配套设施用地,而建房人却把他盖成了酒店。尽管该建筑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通风采光,从嵩阳街道办事处到登封市、郑州市再到省里,周边居民举报不断。令人惊讶的是,多级政府部门也没有撼动违章建筑一根毫毛,在周边居民的举报声中该建筑不断长高壮大。且不说身为国家副科级干部盖酒店是否合法,巨额资产从何来?严重侵犯相邻建筑采光通风权利的违法建筑越长越高,这不是公然知法犯法、以权欺法吗?
事实上,只要建房人不能摆平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他根本完不成违法建房的过程。因此,我在感叹建房人手眼通天的同时,更担忧一系列制度设计都形同虚设,权力在集体沦陷。
在违法建筑广为舆论诟病的当下,作为住房建设把关者的规划部门、建设部门,不能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筑牢违法建筑的防线,反而放任领导干部违规变更土地用途,违法盖房,法律制度何在?执法权威何在?人民群众的利益又被放在何处?
种种迹象表明,相关职能部门与建房人之间要么是官官相卫,要么存在利益交换。而这种利益交换,实际上是破坏了对法律与道德的信仰,必然滋生出更多的监管腐败与利益怪胎,最后,不仅一家两家职能部门信誉会贬值,整个政府的公信力都会遭到破坏。
既然媒体已经曝光,上级有关部门应该及时介入调查,彻查事件真相。只有查清违法建筑的生长史,揪出并依法处罚相关环节的失职者、寻租者,才能给给民众一个交代。
进一步说,个案查处只能解决个案问题,治理违法建筑,治理无法无天的滥权者,关键是要前移监管关口,建立长效机制,安装制度补丁,避免更多违法建筑生米煮成熟饭。如果不尽快规范政府部门权力运作,严惩政府部门的滥权、失职行为,斩断相关利益链条;等到利用政府公权力寻租的害群之马演变成害人狼群之后,再谈监管、整顿,恐怕成了“水里按葫芦”、“法不责众”。权力脱缰与利益冲动的合谋必将会对政府公信与群众利益造成更大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