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下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案,
决定任命花蓓为上海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徐毅松为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
决定任命寿子琪为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任命张国坤为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于秀芬为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决定任命邬惊雷为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黄冲为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马坚泓为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陈学军为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任命郑杨为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命茆荣华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陈春兰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