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深圳市、中山市、河北省秦皇岛市等27个城市被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国家森林城市”称号。至此,我国“国家森林城市”已达165个。
这是记者从15日在广东深圳召开的“2018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获悉的。
这27个城市是:北京市平谷区,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庐县、安吉县和江山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乡市、武宁县和崇义县,山东省济宁市、聊城市、滕州市、邹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阳市、驻马店市和南阳市,湖北省黄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广东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重庆市荣昌区。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张建龙介绍,目前,全国有300多个城市开展了“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其中165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有22个省份开展了森林城市群建设,18个省份开展了“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建成了一大批森林县城、森林小镇和森林村庄示范。
“近几年,我们在森林城市建设的基础上,启动了森林城市群和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建设,实现了城市内、城市周边和城市之间重点领域全覆盖,形成比较完备的森林城市建设体系。”张建龙表示,我国将力争到2020年,初步形成符合国情、类型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发展格局,建成6个国家级森林城市群、200个国家森林城市;到2035年,城市森林结构与功能全面优化,森林城市质量全面提升,城市生态环境根本改善,森林城市生态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