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辽宁长安网消息,10月8日,省委政法委、省法学会召开机关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省委关于于国安同志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的决定。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于国安,1966年11月生,此前担任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于国安简历
于国安,男,汉族,1966年11月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
1985年8月至1989年8月辽宁师范大学中文专业学习;
1989年8月至1991年12月航空航天部139厂新阳中学教师;
1991年12月至1993年6月航空航天部139厂厂办秘书;
1993年6月至1995年11月航空航天部139厂企管处企管员、企业管理室主任兼三产办公室主任;
1995年11月至1997年1月沈阳行政学院讲师;
1997年1月至1999年7月沈阳行政学院办公室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助理兼改革增收办主任助理;
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沈阳行政学院办公室副主任(期间:1999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沈阳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1年5月至2001年11月沈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助理调研员(实职管理);
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助理调研员;
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2004年12月至2008年9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新闻联络处)处长(期间:2007年3月至5月在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2008年9月 辽宁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兼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厅党组成员(期间: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班学习;2011年5月当选为省青联副主席);
2015年6月 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年起历任辽宁省委副秘书长(正厅级),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现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