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
中央确定2008年经济发展基调:防过热、防通胀、重民生
2007年12月3日至12月5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明确表示,防止经济转向过热和明显通胀将成为2008年中国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同时政府将投入更多财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
“稳健”转“从紧”:中国货币政策十年首变
从去年12月5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重要信息:已实施了十年之久的稳健的货币政策将“功成身退”,取而代之的是从紧的货币政策。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今年经济工作时明确提出,今年要实施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这一政策的出台是基于政府对当前物价连续上涨、货币信贷增长过快等宏观形势的准确判断。
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2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第511号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的实行有利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
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批准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和人选。会 议指出,我国一定要守住18亿亩耕地的红线,会议同时还强调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发改委
中国有条件不出现严重通胀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近日表示,中国当前的价格上涨是结构性上涨,并不是价格全面上涨的严重通货膨胀。该负责人同时表示,尽管未来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压力较大,但中国有条件不出现严重的通货膨胀,并能够使得物价涨幅逐步回落。
今年将适当上调城市水价
在去年12月10日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闭幕式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从七个方面描述了2008年我国在经济体制、投资体制、资源产品价格、社会事业领域等方面深化改革的具体目标。同时,他表示,今年我国城市供水价格将适当调整。
驳“中国输出通胀论”:中国缓解全球通胀压力
去年以来,中国CPI涨幅屡创新高,一些国外媒体纷纷渲染“中国输出通胀论”。对此,发改委去年12月12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中国企业并未将增加的成本直接转嫁给消费者,而是正在通过提高效率来抑制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不断上涨带来的全球通胀压力。
建设部
五类住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的70%
2007年11月21日建设部副部长齐骥说,国家要加强住房有效供应,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普通商品住房、中低价位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五类住房的建设规模和具体地块,并确保这五类住房用地不低于居住用地的70%。
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成立
日前,建设部内设机构作出调整,设置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督管理司。其主要职责为:贯彻国家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拟定住房保障的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指导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网络;管理住房公积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查处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重大违纪案件。
挪用住宅维修金最高罚两倍
近日,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擅自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除没收违法所得,还可处以挪用金额最高2倍的罚款。办法规定,若发生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追回,并没收违法所得;另外,还可并处挪用金额最高2倍的罚款;挪用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住房保障条例》立法启动
近日,建设部联合有关部门和专家在北京召开了一次闭门会议,就《住房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起草工作进行了部署。从会上情况看,虽然《住房保障条例》出台还要时日,但其内容框架已然搭建。国务院“24号文”是《条例》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思想,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将是《条例》重点考虑的问题。
国土部
全国违法用地底数基本摸清
近日,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进展顺利,效果好于预期。截至目前,已经基本摸清了全国违法用地的底数,初步圈定土地违法违规重点地区58个,其中12个作为国土资源部直接督促整改重点,46个作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督促整改重点;初步圈定典型违法案件251件,将由国土资源部和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查办和跟踪督办。
对闲置房地产用地将征缴增值地价
为贯彻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依法严格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精神,国土资源部将于近期出台配套政策,积极探索包括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在内用地有偿使用,并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征缴增值地价。
三类土地案件应在2007年12月25日前处理完毕
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清理出来的“以租代征”、“违规新设与扩区”和“未批先用”三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提出了处理意见。《意见》还对处理完成标准、处理时限等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按照要求,各地清查出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应在2007年12月25日前处理完毕。
土地储备机构不能以盈利为目的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强调,土地储备制度是国家调控土地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土地储备机构的定位不能以盈利为目的,要积极服务于政府土地宏观调控。该负责人同时表示,随着《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出台,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已经全面建立,这将成为调控土地市场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之一。
小产权房业主权益将无法保障
日前,国土资源部部长、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表示,在农村买小产权房的业主,权益将无法保障。他说,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不仅是生产资料,同时还具有农民社会保障功能,违规违法用地规避了农地转用和土地审批,农民很可能得不到相应的补偿,长远生活会不能保障。很多在农村买了小产权房的业主,他们的权益也是没有保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