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长时间以来,我国的城市化一直遵循“土地的城市化,而非人的城市化”,这种模式概而言之就是“只要农民的土,不要农民的人”,其结果也是悲剧性的。虽然我国的名义上城市化率已达46%,但实际上真正具有城市户籍的却只有28%,有18%的农民工虽然已在城市打工居住半年以上但却被排拆在城市体系之外,享受不到城市居民应该享受的社保医疗等福利。因为不承担近1.5亿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工的社保成本,我国的城市化通过征用农民的土地却付出极低的失地补偿成本,廉价低成本扩张十分迅速,尤其是不少大都市等在短期内繁荣起来。以致于法国一位前政要在上世纪70年代末来北京出差时,觉得中国与法国的差距达30年;而时光倒流到如今,这位老兄居然认为目前北京、上海等与法国相差还是三十年,只不过是完全颠倒过来了。我国出现“一个国家,四个世界”,部分大都市象欧美纽约伦敦,而许多乡村却象非洲,也即一方面少数大都市畸型繁荣,而另外一方面中西部不少农村出现空心村,陷入相对衰落之中,甚是凄凉。我国城市化的财富来自农民的土地,但农民却被排除在受益之外。
财富从哪里来?资本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农民最重要的资产是土地,而目前的城市化征地制度廉价拿走农民的土地,农民只能获得极低的价格补偿,农民基本上被排除在增值享受之外。我国30多年的高速增长,很大一部分财富来源于土地和各种资源的开发,土地财政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发展城市与工业都需要工地,这些土地都是使用农民的地,目前城市发展95%以上是通过征地来实现的,而地方政府每年卖地的收入都在大幅度上涨。在1997-2008年我国地方政府仅从土地出让金中就获得5.2万亿的收入,而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金总金额达1.5万亿元。我国去年财政总收入是68000亿,其中中央财政35000亿,地方财政收入33000亿。虽然我国的土地是国有的,但中央与与省级政府没有土地,也就是说没有土地出让金,能够获得土地出让金的有市级政府、县级政府、乡镇政府。目前我国的行政格局中乡镇政府的权力有限,这样土地出让金主要集中在市县级。这些地方土地出让金与其他财政收入比起来,有时甚至比其财政预算收入还要大。大量的土地收益集中在城市,农民被排除在受益之外,使部分城市繁荣,农村贫困。
目前这种有严重缺陷的城市化模式已运行了30多年,但是却是不可持续的,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最近几年,一些地方政府在如何城市化的道路选择上,出现激进情绪,如果不受到控制,则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目前不少地方出现的”消灭村庄大跃进”就是一例。
中农办主任陈锡文在近期的一次调研中,一位地级市的领导雄心勃勃地对他讲:我这个地级市一共有100万户农民,我准备用三到五年的时间把这些村庄全拆了,因为100万户农民大概占了100万亩的建设用地。陈当时很吃惊,问,哪来这么多钱?地方领导说他算过账,100万户农民让他住楼,至少省出70万亩地,50万一亩就是3500亿,100万亩就是7000亿,什么事干不了!陈说,你真是了不起!将来出了问题哭都来不及。
我国目前不少地方都存在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目前这种愈演愈烈的“消灭村庄大跃进”,逼农民上楼,也是历史罕见。名曰让农民过上现代化生活,实则是把农民宅基地当成唐僧肉,转换出来用于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增加土地财政收入。而宅基地的主人被草草打发,农民从宽敞的庭院被迫搬到狭窄的公寓, 还要继续农业生活,不但生活没现代化,不方便与显性成本大增,发生上楼致贫现象。这种“只要农民的人,不要农民的人”的城市化已引起很大的社会关注。过去的廉价城市化只是强占农民的土地,现在却发展到要拆房子、并村庄,举世少见。以强大的行政力量造成村庄的兴衰、失灭来获得土地增值收获,维持不可持续的城市化,具有很大的破坏后果。陈锡文认为“在这场让农民上楼运动的背后,实质是把农村建设用地倒过来给城镇用,弄得村庄稀里哗啦,如不有效遏制,恐怕要出大事”。
发展城镇化不应该损害农民权益。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如何切实保障农民的权益,尊重他们的意愿,关系重大,也是中国能否扩大内需实现成功转型的关键。城市化应该首先是人的城市而不仅仅是土地的城市化。什么时候我国的城市化变成了首先是人的城市化,这种模式也就相应地变得可持续了,一定要把农民纳入到土地增值收益中去,让他们也分享城市化的成果,才能真正实现全民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