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检察院17日通报,吉林省辽源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张炜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炜在担任吉林市旅游局局长兼吉林松花湖风景区管理局局长、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管委会副主任兼长白山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吉林省旅游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