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两部委发文:严禁违规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
时间:2018-08-14 14:51:53  来源:上海证券报 

  针对一些地方出现了新上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强调源头把关,严禁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通知》提出,当前,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过剩形势依然严峻,各地省级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严禁新增产能对转化发展动能、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禁止新增水泥、平板玻璃产能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负责建设项目备案的部门要严格把好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备案源头关口,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的建设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确有必要新建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需持有经当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告的产能置换方案。

  产能置换方案公告后,各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全面跟踪拟建项目动态,认真落实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责任。在新项目建成试生产前,督促有关企业按承诺及时关停、拆除和退出用于置换的产能并向社会公告,已经提前关停退出的也要向社会公告;督促公布并组织查验新生产装置的实际生产能力,一旦发现存在“批小建大”的失信行为,要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整改到位前不得擅自点火投产。

  《通知》要求各地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网络等多种举报形式,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落实已公告产能置换方案、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依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从严处罚,并提请有关方面联合惩戒。对审核把关不严、监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严重的地区,将作为负面典型向全国通报。对产能置换方案审核把关、监督落实等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个人,将提请相关部门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