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梅州警方接报称,梅江区某小区一男子自缢。接报后,警方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昏迷人员为彭耀新(男,56岁,现梅州市政协党组成员)已无生命体征。经初步调查,彭耀新系自缢身亡。
彭耀新简历:
男,汉族,1962年5月出生,广东兴宁人,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学历,哲学学士,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09月后,华南师范大学政治教育系政治专业大学学习,获哲学学士学位;
1984年07月后,嘉应教育学院教师;
1988年05月后,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教员;
1988年10月后,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干事;
1991年10月后,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副科长;
1993年06月后,中共梅州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1996年09月后,中共梅州市委讲师团团长
(其间:1995.09-1998.07,在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1998年05月后,中共兴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2001年06月后,中共兴宁市委副书记;
2003年01月后,中共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副区长、代区长;
2003年02月后,中共梅江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2004年02月后,中共梅江区委书记;
2004年03月后,中共梅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08月后,中共梅州市委秘书长;
2008年12月后,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书长
(其间,2012.7-2013.7,兼任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6年11月后,中共梅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广东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省十一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