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长城上搞民宿 别开这个先例
时间:2018-08-06 11:44: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丰收 

    据报道,一个专做民宿的平台发布了一则“把家安在长城上”的体验招募通知,称将从11个国家用户中选取4组人在长城住宿一夜,地点位于延庆。此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网友争议,有人叫好,也有人质疑此举会破坏古迹。北京延庆文物部门表示将“持续关注并监督该活动”。

  相关视频显示,蜿蜒在葱郁高山上的长城,其中一个烽火台格外抢眼,原来这里被装饰成一个家,“卧室”里有大床、台灯、地毯、座椅等简单家具,看上去舒适温馨。据说这里还会有一个卫生间。主办方介绍,这将是用户体验长城住宿的地方,此外还有长城晚餐、古典音乐体验、保护长城体验等项目。

  如果在长城脚下搞民宿等体验活动,应该是可以尝试的,但在长城上搞民宿等活动,很多人都认为不妥当。理由之一,这是民宿平台参与策划的一种商业炒作活动,其目的主要是为了推广专做民俗的网络平台,而不是真正基于保护长城的公益目的。而长城作为人类共有的文化遗迹,不应该成为商家牟取名利的工具。

  虽然上述平台表示,“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是我们活动的初衷”,但这番说辞掩盖不了商业炒作的本质。如果是基于文物保护目的,那么保护的方式可以有很多,未必非要在长城上搞民宿等活动。假如开了这个口子,今后或许会有更多企业打着“保护”的幌子在长城上行商业推广之实。所以,这个口子不能开,这样的先例也不能开。

  理由之二,是否会破坏长城是个未知数。尽管上述平台声称“整个活动过程不会在长城上动一颗钉子”,但在具体操作中会不会“伤”到长城,目前还不好说,因为在长城上布置“卧室”要来回搬动家具以及卫生间,磕伤长城怎么办?如果开了这个口子,假如以后经常举办类似活动,会不会破坏长城?

  理由之三,法律没有允许在长城上搞民宿等活动。无论是《文物保护法》还是《长城保护条例》都没有允许搞类似商业活动,那么旅游部门没有法律授权岂能支持?不需要文物部门审批吗?而且《长城保护条例》规定,禁止在长城上架设、安装与长城保护无关的设施、设备。搞民宿的临时设施就与长城保护无关。

  基于以上理由,在长城上搞民宿切不可取。从文物保护角度来说,各种活动尤其是商业性活动越少,越有利于文物保护;反之,在文物保护单位搞商业活动越多,越不利于文物保护。因为商业活动可给某些人带来利益,而人的欲望无止境,若今天允许有人在长城上搞民宿,明天就有人想在长城上搞其他活动。

  所有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都应该在法律法规的轨道内运营,凡是法律明确授权的,就可以做;凡是法律没明确授权的,就应该禁止。而在长城上搞民宿这样的试探性商业活动,虽然是一种创新,但会带来不良影响和恶劣示范,文物主管部门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视这样的活动,该叫停就叫停。

  对于长城上搞民宿,有网友留言点赞称“创意好”“很想体验”“把文化遗产和生活融入在一起,让世界人民更好地感受我国民族文化,不是很棒吗”,这其实是一种盲目的点赞。如果从文物保护和法律的角度来审视长城上搞民宿,或许就不会盲目点赞了。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