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昨天(26日),自然资源部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就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此次《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强调,要切实转变“向海索地”的发展思路,统筹陆海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实现海洋资源严格保护、有效修复、集约利用。为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通知》对严控新增围填海提出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和更具体的措施。《通知》明确“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小组成员 江华安:取消围填海项目计划(指标)分省下达,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审批。今后,除了重大战略项目外,地方一般性的项目一律不得新增围填海。
下一步,通过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将改变沿海一些地方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粗放经济发展方式,通过向土地、海域、能源等资源要素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要对非法占用红线区的围填海项目开展全面清理,查明违法违规围填海和围而不填情况,并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全国围填海现状调查,在2019年底前制定好处理方案。
自然资源部表示,对已经完成围填海的合法合规的项目,原则上要加以集约利用;对2017年底前批准而尚未完成围填海的,要最大限度控制现有围填海面积。而对违法违规项目,则要在科学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坚决整改,甚至拆除。
滨海湿地包括沿海滩涂、河口、浅海、红树林、珊瑚礁等,是近海生物重要栖息繁殖地和鸟类迁徙中转站,是珍贵的湿地资源,具有重要的生态功能。
近年来,我国滨海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长期以来的大规模围填海活动,滨海湿地大面积减少,自然岸线锐减,对海洋和陆地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有大量闲置问题。
自然资源部在去年开展的围填海专项督察中就发现,填海造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十分突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下,有的地方通过拆分审批、变更用途等方式“向海索地”。
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小组成员 江华安:实际上很多过去的围填海项目主要是用于房地产开发和一些低水平重复的旅游项目的建设,所以这次国务院的通知里面明确强调坚决禁止围填海从事房地产开发和低水平的旅游项目的建设。即使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咱们也要按照新的国家产业政策来利用好已填成陆区,过去已经围填形成围填海,变成未来新产业发展的宝贵资源。